内容简介
行草墨迹,颜真卿书。纵28.2厘米,横72.3厘米,25行,共230字。
此帖本是稿本,原不是作为书法作品来写的,但正因为无意作书,所以使此幅字写得神采飞动,笔势雄奇,姿态横生,得自然之妙。张晏评云:“告不如书简,书简不如起草。盖以告是官作,虽楷端终为绳约;书简出于一时之意兴,则颇能放纵矣;而起草又出于无心,是其手心两忘,真妙见于此也。”元代鲜于枢评此帖为“天下第二行书”。在此帖真迹中,所有的渴笔和牵带的地方都历历可见,能让人看出行笔的过程和笔锋变换之妙,对于学习行草书有很大的益处。原迹现藏台湾故宫博物院。
唐颜真卿(七0九-七八五)侄季明与其父杲卿于至德元年(七五六)间殉安史之乱,颜真卿于乾元元年(七八五)祭侄灵前,在极度悲愤中写下此稿。此稿意不书而在天机自动,以篆法入行,如熔金出冶,随地流走,一泻千里,时出遒劲,杂以流丽。如苏东坡所说“书法无意乃佳”,被人称为“天下第二行书”。与王羲之《兰亭序》并肩。稿为白麻纸本,二十三行,二百三十四字,又改易三十四字,共二百六十八字。真迹明时在吴廷家,后辗转入清内府,现在台湾省。
此帖系毅真卿著名行书三帖之一。另二种是《争座位帖》、《告伯父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