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写于1989年至1990年,当时,叙事研究在电影领域已经历了10年的蓬勃发展。事实上,影片叙事学早些年就已存在,许多专家发表了论述这一问题的专著,明确提出了影片叙事学。与克里斯蒂安·麦茨所建立的、主要是阐明隐喻性的“电影语言”的实质的电影符号学不同,这些作者全都将理解电影叙事放在他们的研究工作的中心。
为了认清观众对于理解电影及电视画面的作用,他表明观众远不是可见的东西、将影片当作对世界的一种简单的模仿或复制,而是不断地将它们与他已知的叙事进行对比,将可见的东西、将影片联系他自己为它们设想的“意向性”的来源,这样,可见的东西才能成为叙事,影片才能成为一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