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书法是中国文化最贴切、最透彻的一种艺术形式的文化象征。书法与中国文化的联系是紧密而深入的。
书法首先关涉到人的文化心理,它在本质上反映人的文化结构和精神追求;其次,人是社会性的,书法是主客体相互作用的产物,书法不仅体现人的主观需求,也折射客观的社会文化环境。对传世书迹的解读,具有丰富的层次性。用阐释学的观点来说,书法是超越时空、传于后世的文化符号,而它所代表的文化含义不是一目了然的,惟有再现当时的历史文化环境,才能较好地把握已经隐没的文化意义。从接受学理论的角度来说,人在理解书法及其相关的文化之前,其预先具有的文化习惯、概念系统、主观假设等因素形成一种“前理解”机制。“前理解”作为理解发生的前提与预定指向,参与、制约着理解,使理解注定成为一种选择性摄取。在这种接受过程中也培育着接受者的书法艺术观念。探讨书法艺术观念的生成机制,探讨其内在的本质与规律,是发生学理论最为关注的。
以上内容是书法研究的重要范畴,而有待于进行具体深入的研究。不管怎样,在书法艺术的解读、接受、表现等环节中,文化始终是一种核心力量。学习中国文化,对于建构高层次的书法接受机制、艺术观念是非常必要的。
研究书法文化,首先会思考以下问题:文化的概念,文化的实质,文化结构;中国文化依赖的社会政治结构;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历程;中国文化的类型和特点;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等等。本章对上列部分问题作基本论述,并对本书格局、主旨作简单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