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程颢(1032~1085) 中国北宋思想家,理学奠基者。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河南洛阳人。嘉祐年间举进士后,任鄠县及上元县主簿、晋城令。有治绩,官至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曾参与王安石变法,后因反对新法,被贬至洛阳任京西路提点刑狱。与先后被贬至洛阳的文彦博、吕公著、司马光等相互联系,继续反对新法。哲宗即位,司马光执政,荐程颢为宗正寺丞,未及行即病逝。嘉定十三年(1220),赐谥纯公。淳祐元年(1241)封河南伯,从祀孔子庙庭。程颢早年受父程珦之命,与弟程颐和周敦颐问学,由此立志于孔孟之道,又泛览诸家。由于他和程颐长期在洛阳讲学,故他们的学说亦被称为洛学。程颢提出“天者理也”的命题。他把理作为宇宙的本原。就天道的内容来说,程颢形容它是“生”,谓世界生生不已,充满生意,提出“天只是以生为道”,故“天地之大德曰生”。他认为生是天道,是天地之心,于是称天道为仁。按程颢的说法,在生生不已的天道之下,通过阴阳二气的絪缊化生,产生天地万物,人只不过是得天地中正之气。故“人与天地一物也”。因此对于人来说,要学道,首先要认识天地万物本来就与我一体的这个道理。人能明白这个道理,达到这种精神境界,即为“仁者”。故说“仁者浑然与万物同体”。他并不重视观察外物,认为人心自有“明觉”,具有良知良能,故自己可以凭直觉体会真理。程颢哲学的主要内容是关于道德修养的学说。他追求所谓浑然一体的精神境界,在方法上是通过直觉冥会,达到所谓物我合一。程颢是主观唯心主义心学(见陆王学派)的发轫者,他的“识仁”、“定性”,对后来的理学,尤其对陆王心学,影响很大。程颢的哲学专门著作不多,主要哲学代表作有他的学生吕大临所记关于“识仁”的一段语录。后人称《识仁篇》;他与张载讨论“定性”问题的《答横渠先生书》,后人称《定性书》。他的哲学思想多散见于语录、诗文中。明末徐必达将他与程颐的著作汇编为《二程全书》。
程颐(1033~1107),字正叔,称伊川先生。宋代理学家。河南府(今河南洛阳)人。 宋仁宗赵祯末年,入太学,任学职。宋哲宗初,经司马光等引荐,历任秘书省校书郎、崇政殿说书。因参与党争,出朝为权同管勾西京国子监,后削籍,送涪州(今四川涪陵)编管。宋徽宗时,被定为“奸党”,大观元年(1107),病死。
程颢、程颐兄弟,世称“二程”。二程十五六岁时,受学于理学创始人周敦颐。宋神宗赵顼时,建立起自己的理学体系。二程的学说在某些方面有所不同,但基本内容并无二致。皆以“理”或“道”作为全部学说的基础,认为“理”是先于万物的“天理”,“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万事皆出于理”,“有理则有气”。现行社会秩序为天理所定,遵循它便合天理,否则是逆天理。提出了事物“有对”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强调人性本善,“性即理也”,由于气禀不同,因而人性有善有恶。所以浊气和恶性,其实都是人欲。人欲蒙蔽了本心,便会损害天理。“无人欲即皆天理”。因此教人“存天理、灭人欲”。要“存天理”,必须先“明天理”。而要“明天理”,便要即物穷理,逐日认识事物之理,积累多了,就能豁然贯通。主张“涵养须用敬,进学在致知”的修养方法。二程宣扬封建伦理道德,提倡在家庭内形成像君臣之间的关系。程颐还反对妇女改嫁,宣称“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流毒颇深。二程的著作有后人编成的《河南程氏遗书》、《河南程氏外书》、《明道先生文集》、《伊川先生文集》、《二程粹言》、《经说》等,程颐另著有《周易传》。二程的学说后来由南宋朱熹等理学家继承发展,成为“程朱”学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