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国家教委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专家考评组根据《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查办法》,在总结1991年以来对外汉语教师资格审查工作的经验的基础上,对1995年审委会办公室内部编印的《对外汉语教师资料考试复习参考资料》进行了修订,制定了供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用的《国家对外汉语教师资料考试大纲》。
《国家对外汉语教师资料考试大纲》是指导性大纲,是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命题的依据,每项考试科目的大纲后都列有指定参考书目。现对《国家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作几点补充说明:
一、关于普通话要求。普通话理论知识已包含在现代汉语语音大纲中,但普通话口试需按国家语音文字委员会制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要求进行准备,审委会专家考评组决定1998年以后申报对外汉语教师资格的教师除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的成绩合格外,还必须取得国家语委或省、市、自治区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指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颁布的一二级甲等以上(包括二级甲等)的普通话水平证书。
二、关于古代汉语大纲。大纲古代汉语的通论部分有较详细的限定,而对文论部分没有作具体的规定,学习者应以大纲指定的参考书目的“文选”部分作为阅读重点,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即“文选”与“通论”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并多做些必要的练习,使自己的理论知识水平和阅读能力都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
三、关于外语考试。外语考试是水平考试,采取标准化考试方式,不列参考书,此大纲仅列英语和日语两个语种的大纲,其它语种请根据有关文件对外语水平的要求进行复习。 对外汉语教学学科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它本身尚处在发展中,《国家对外汉语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和充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