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邓筱菊,笔名绿筱,湖南溆浦人,文学硕士。曾做过小学教师,话剧团编剧。写过话剧《公仆的脚印》,电视剧本《潇湘警魂》,中篇小说《拯救地球》,短篇小说《花开花落几时休》。
内容简介
十八岁的玉兰看见风华的一刹那,有一种被电击的感觉。风华站在一个拱门的廊柱下,身形笔直,挺拔有力。十八岁的玉兰并不懂得真正的男性美正是风华这种肩宽腿长的男人,她只是觉得这是一个很顺眼的男人。当时,风华正帮一位学生科的老师搬家,这位老师上调了,去了省城的一所专科学校,干他的老本行,管理学生。搬家照例是很麻烦的,老师照例是有办法的,叫学生就得了,而学生照例是以为老师当苦力为荣的。风华在学校是学生会的干部,经常当老师的苦力,非但不觉得苦,反而在同学羡慕的眼光中引以为荣。他以为他的这些汗水没有白流,他以为这些老师今后会在适当的时候帮助他。殊不知,这些剥削过他劳力的老师一转身就把他忘得一干二净。他们只不过把他当做一匹不花钱的驴使用。这些,风华在毕业后调动工作时屡屡碰壁的过程中终于领悟出来了。
风华看见玉兰的时候也有一种奇妙的感觉,他觉得心微微地动了一下。他见到的是一个清秀苗条的少女,扎着马尾,穿着校服,在暮色中沿着弯弯的小径走过来,表情柔和,步子轻盈。十九岁的风华并不知道玉兰正是那种女性美的标准:标准的身材——葫芦型;标准的脸型——瓜子脸。他只是觉得这是一个很顺眼的姑娘。他看着她独自在暮色中走来,心中忽然产生一种怜爱。他不知道他在霎时间爱上了眼前这个少女,他只知道他愿意看她。玉兰和风华擦身而过,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彼此却把对方牢牢记在心底。在以后的日子,玉兰失意满怀时常常忆起她和风华最初擦出火花的一瞬间,她为此热泪盈眶。
多年后,玉兰成为名噪一时的诗人,笔名“雪肤”,意在引诱广大男性读者想象她的花容月貌。其时,玉兰本人早已没有诗中纯情少女的风采。她臃肿不堪,一脸黄斑,脖子上,额头上皱纹丛生。虽然只有三十出头,早已像五十岁的老妈子。每逢市文联开会,众多文友齐聚一堂,男人衣冠笔挺,女人艳丽夺目,玉兰往往是万红之中的一点绿,穿着最素朴的衣服,一件黑色T恤,一条黑色弹力健美裤,足蹬一双黑色布鞋。全身黑的目的一个是实用,便于清洗;一个是审美,引人注目。每个新来的人都以为她是清扫垃圾的工人。她也不以为耻,依旧我行我素。
她没有丈夫,没有儿女。她在二十多岁的时候长得颇有姿色,被一个港商看中,匆匆嫁给他,仅仅一个月,这个男人回归香港,如一只黄鹤,再也不复返了。雪肤遇人不淑,从此自暴自弃,放纵自己,狂饮滥食,把自己吃成了一个大肥婆,等她惊觉自己的错误,已经太迟了,雪肤从此与美丽绝缘。
关于她的香港丈夫,她一点记忆也没有了,她想不起他的外表特征,也想不起他的言谈举止,她恨自己糊涂,但有时候,在半梦半醒之间,她偶尔也会忆起那个男人曾经给过她的温存。她对自己感情上的失败非常痛心,在表面上,却假装毫不在乎。她高声大气地说话,大口大口地抽烟,大口大口地喝酒。没有人把她当做女人,都知道她是一个诗人,有点闲钱,有点寂寞。总之,三十四岁的玉兰和十八岁的玉兰在外表上已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有时候,她看着自已往日的照片,再对镜自揽,禁不住悲从中来,有谁知道,她曾经是那么婀娜多姿,那么纯洁美丽呢?
风华大学毕业后被分到一个地区级工厂,那里并不需要什么工业卫生,所以在大学里学工业卫生专业的风华纯粹成了一个多余人。没办法,厂里分配他到车间干活儿,风华把自己的大学文凭给领导看,告诉领导他是学工业卫生的,是大学生,不能下车间,领导看了他的文凭,看到了卫生两个字,就分配他去厂医院当医生。
风华啼笑皆非,心想去医院也比下车间强,硬着头皮去医院报了到。医院的院长倒是明白工业卫生和医生是两码事,但是人分来了,他只好接受。他把风华派到地区卫校进修了两个月,风华学会了打针,回厂后在医院里当了一名打针的男护士,倒挺受那些男病人的欢迎,风华也就委委屈屈地干了下去。
事业上他是一霉到底了,在爱情上,他可是幸运儿。他一到厂里,立即在厂里引起巨大的轰动。二十岁的风华长得实在太出色了,他随便走到哪里,都招惹了许许多多女人的目光。风华还没有经历过女人,他没有任何阅历,虽然他曾经用心去关注过一个女孩,但那是一种圣洁的情感,没有任何世俗的成分。在那些女人贪婪的眼光中,他读到了一些让他害怕的东西,他似懂非懂,有点迷离,有点动摇。
事业上的不如意,让初涉人世的风华对自己完全失去信心,虽然他非常想念那个像玉兰花一般秀丽纯洁的姑娘,他始终没有勇气向她发出爱的信息。这个时候,兰仙因患感冒住进了医院,风华给她打针,两人结识了。每次他给兰仙打针,她总是温婉地笑着,眼睛里有着让他意乱神迷的东西。风华不敢确信兰仙爱上了他,同事倒先看出来了,他们主动给两个小青年牵了线。风华看到兰仙长得眉清目秀,人又和善,虽然人干瘦了一点,心想他这样一个卑微的男护士,能找到这样一个本本分分的女人也够了,认识没多久,两人就结了婚。
他做了丈夫,几年后又做了人父,还没有享受一个青年小伙应有的乐趣,就背起了生活的重担。他们夫妻俩所在的厂矿很快就垮了台,连最低的生活费都发不出,厂里的人顿时作鸟兽散。风华的妻子拖着一个五岁的幼女,在厂门口摆了一个早餐点,卖包子,油条,整日辛苦劳作,倒没埋怨过什么,风华作为一个男人,心如刀割,他除了研究工业卫生之外,只有一个特长,就是照相。他读大学时酷爱摄影,学会了照相,而且是专业水准。他毅然背起照相机,在街头巷尾到处转悠,赚不到多少钱,开一个照相馆吧,资金不够。重压之下,风华收拾行囊,告别妻儿,来到省城。
初到省城的风华睡在最廉价的客房里,每天花十块钱在小摊上吃盒饭,他在省城各条街道上转来转去,在劳务市场上低声下气地询问工作人员,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他这样白天在大街上四处奔波,晚上在客房里思来想去。他想他的父母,面朝黄土背朝天,辛辛苦苦一辈子,仍然在为温饱而挣扎;他的妻子,跟着他一无所有,从未发出一声怨言;他的女儿,没有漂亮的裙子,没有像样的学校读书。他看着房子的天花板,摸着自己瘦骨嶙峋的身体,不由淌下几滴英雄泪。
他想他这短短的三十六年中,最为得意的是在大学读书那四年,那时候,每逢学校开文艺晚会,他总是台上的男主持人,和全校最靓丽的女孩站在一起,他穿着白色衬衫,棕色喇叭裤,上衣扎进裤子里,又修长又结实,他知道很多女同学在看他,他在心里暗暗地笑。他看不上任何一个人,他要到社会上去闯一闯,凭他的才能和外表,他应该稳操胜券。
直到有一个傍晚,他见到一个娇小可爱的少女,她独自走在弯曲的小路上,表情柔和,步子轻盈,他的心弦被打动了,他在心里记住了那个女孩。在寂静的深夜里,在恍惚的梦境中,他常常想起那个女孩。在暮色中,那个孤单的身影,那对晶莹的眸子,历历在目,清晰如昨。他很奇怪,他从来没有和她接触过,甚至没有单独和她说过话,他的妻子,有过那么多次肌肤之亲的妻子,却从来没进入他的梦境。他总是这样想着,想着,直到迷迷糊糊地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