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恒,中山大学法学院院长、行政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学术经历:中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1985)、法学硕士(1988)、中山大学经济学博士(1998)、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后(1998-2000)、美国史蒂逊大学访问教授(2001-2002)。
主要兼职: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理事、广东省行政法研究会总干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和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顾问。
个人专著:《外资并购行为与政府规制》、《行政救济制度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就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本理论,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程序,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与责任以及法律救济等问题作了全面的阐述与研究;并就信息公开立法对公开内容的规定、公开程序的规定等,向读者介绍了瑞典、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韩国、日本等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有关法律法规,以拓宽读者的视野;同时,作者还以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为例,介绍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立法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