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圣敬,北京所主任,高级律师,国际法硕士、博士,曾在美国进修 WTO法,擅长于国际贸易法、WTO法和民商法业务,在反倾销、保障措施、涉外、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公司法律等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包括仲裁)律师业务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现任中华全国律协 WTO 专门委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协国际委委员,浙江大学客座教授、仲裁员。曾获 “ 浙江省杰出法学青年 ” 、 “ 有突出贡献律师 ” 称号。已出版专著和合著《反倾销诉讼与诉讼代理》、《国际经贸仲裁法》、《外商新型投资律师实务》、《 WTO 与国际货物贸易法律实务》、《 WTO 争端解决机制与反不公平贸易法律实务》等八部,在《法学》等杂志上发表论文 40 余篇, 并为国家有关部门、省市领导班子作专题讲座 160 多场次。
内容简介
在现代法律制度中,作为解决当事方争端或纠纷手段的仲裁,不管产生于何种制度,也不管属于哪一种层面,其含义均基本相同,即指争议当事方依据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所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争议交给独立的第三方,由其按照一定程序进行审理并作出对争议双方都有约束力的裁决的一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