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何勤华,男,1955年3月生,上海市人。华东政法学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1982年)和法学博士(1998年)。
自1984年以来,共出版《西方法学史》、《英国法律发达史》、《中国法学史》(两卷)、《20世纪日本法学》、《法律文化史谭》、《律学考》等50多部专著及合著,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百五十余篇。
曾于1988年4月至1989年4月、1993年4月至1994年10月两次赴日本东京大学生学部进修法制史。
1992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专家特殊津贴。
1995年8月起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副会长,1997年1月起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2000年4月起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
1999年,被评为“中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
自2001年起获准招收法律史专业博士研究生。
内容简介
非洲,这一片美丽而神秘的土地,是最早诞生人类的地方,也是法律发展最富有特色的地区。
一方面,非洲是最早形成法律的地方。早在公元前3500年前后,在非洲地埃及就已经出现了立法和司法活动。虽然,这些活动因古代埃及国家的灭亡而不得不中断,但其中的许多制度和原则变成了原住民的习惯而生存至今。由于非洲国家和民族众多,因而保存至今的各种习惯法也特别丰富繁多。
另一方面,非洲是最早开始移植外国法并予以本土化的地方。自公元前6世纪,随着波斯、希腊、罗马、阿拉伯等入侵非洲,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也持续影响非洲法的发展。尤其是进入近代之后,非洲成为了英、法、美、德西等殖民国家蚕食的对象,其法律体系,基本上也成为了英美法律和大陆法系的派生支系。在移植外国法的基础上,非洲法也获得了发展。
此外,如同本书在各章中所展示的那样,20世纪50年代以后,随着非洲各民族国家的独立和崛起,各国立法和司法改革活动的活路,非洲各国为了解决各自所面临的发展问题,非洲也开始出现了一些富有特色的制定法,在外贸、投资、农业、环境保护、旅游、卫生、教育等方面创建了一些对发展中国家具有借鉴意义的法律制度和原则。
针对上述现状,华东政法学院法律史研究中心与湘潭大学法学院合作,共同编写了《非洲法律发达史》一书,试图填补学术界的这一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