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方新军,号蚕桑地主人,1969年12月出生于浙江临安,成长于安徽宣城。1990年毕业于安徽省安庆师范学院政教系。1990——1996 年在安徽省宣城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工作。1999年毕业于湖北省中南政法学院,获民商法硕士学位,随后入江苏省苏州大学法学院任教。2002年考入厦门大学,攻读民商法博士学位。2004年1月至2004年7月赴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学习罗马法。
自1999年起先后在《民商法论丛》、《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北大法律评论》、《法学》和《华东法律评论》等刊物上发表《货物联合运输之承运人责任研究》、《对我国合同法第 402、403条的评说——关于两大法系代理理论差异的再思考》、《在守成与变革之间——制定物权法,抑或财产法》、《财产死亡了吗?》、《澳门商法典保理合同评说》等学术论文。同时作为徐国栋教授主持的《绿色民法典草案》的起草人之一,负责起草了“承揽运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保理合同”、“信用卡合同”以及“分时使用度假设施合同”等9种现代社会中的新合同的部分。
内容简介
民法的魅力在于她是一个开放的体系;民法的精髓在于她是自由的舞台。现代社会生活丰富而多彩,体现在民法上就是当事人自由约定的新合同种类不断地涌现。从某种程度上讲,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是与新合同种类的原创性或者是继受速度成正比的;而判断一个国家的民法典是否新颖,合同分则中的新合同种类是一个重要的指标。本书选择现代社会中应用很广,但在我国还未成为典型合同的“承揽运送合同”、“特许经营合同”、“保理合同”和“信用卡合同”作为研究对象,在系统参考世界各国最新民商法典的立法动态,以及有关最新国际公约和惯例的基础上,对上述四种合同作了深入的研究。作者一方面希望能够为实务界的人士提供一定的帮助,另一方面也希望能够为我国未来民法典的制定提供充分的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