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提出并探讨对美学的基本问题作出的解答。审美判断的本质和基础是什么?我们有什么根据,凭什么权利,按什么原则能够断定一件艺术品是好的、伟大的,或是不好的,为什么它和另一个艺术品比起来更好或更差?
最近,一位著名的作者在谈到美学时,提出一种回避这类重大问题的论点。我觉得必须重提这类问题。美学之所以引人注目,甚至在哲学的各分支学科中也如此突出,正是由于它提出了这些令人棘手的问题。我认为,正如下面要谈到的,如果这类基本问题得以解决,其他问题至少在原则上将迎刃而解;反之,如果这些问题没有得到解答,其他问题仍会惘然如旧。
美学的活动,与一般价值哲学的活动一样,很容易受到一种在文学批评和更具“客观”性质的科学研究之间的僭越性比较的损害。近代哲学的一个富有积极意义的进步是逐渐认识到,按照意义的标准来说,像伦理学和美学这类学科具有不容忽视的“主观性”,科学实际上也是这样。你不可能从任何道德和审美判断中逻辑地推演出经验命题,同样,你也不可能从任何一门完善的科学的特有命题中推断出经验命题,但是,你可能会说,经验的材料和事实至少倾向于支持一种科学理论以反对其对立面。正是这种情况同样适用于审美判断,这个问题我在下面将会谈到。
此外我还要谈谈本书所采用的讨论方法。大多数科学哲学家都认为科学方法的程序一般来说是可证明的,他们只希望清晰地阐明这些程序的含义及它们之所以成立的原因,我对艺术批评家作出同样的假设,并力图阐明和证实他们进行研究和探讨的基本方法。实际上,真正的批评家的真实判断总是依赖于在本书中有待证明的关于审美判断本质的理论。
在第一章里,我们将看到,审美的善,或有价值的艺术品的特征,是一种在适当的条件下能够提供愉悦的事物。这一章也是对已出现的相反观点的反驳。第二章要进一步探求这种愉悦的本质是什么。愉悦其实是意识的延伸和净化,因此,这就为解决艺术的娱乐功能和追求真善二者的关系这一古老的问题提供了基础。其余各章是要概括批评家们对文学、视觉艺术和音乐的评论和探讨,它们旨在表明,好的艺术批评有赖于本书第一部分所提出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