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这次对全书进行了全面修改调整,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我国税收政策与会计准则、制度的新变化;但还应重申第一版前言中的那句话“若理解有误,应以法规为准;若以后法规有变,应以新法规为准”。本次修改,将各章中的练习题、案例题剥离出来(只保留思考题)增加了题型与模拟试题,并附有参考答案,形成本书的《教学辅导书》单独出版,辅导书紧密配合主教材,做到系统完整,便于教师授课和读者阅读复习。
财务会计以企业会计准则为导向,以提供兼具可靠性与相关性的“公共产品”——财务报告为己任;税务会计以税法为导向,以提供为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收征管的税务会计报告(纳税申报、附表及附报资料)为己任。财务会计中处理的涉税会计事项主要是为了确定企业的税收成本、税收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产或负债的会计信息,税务会计处理的涉税会计事项(包括涉税安排)是为了确认、计算企业的税金负债及其清偿、税收利益及其索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