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约翰·罗纳德·鲁埃尔·托尔金(1892—1973)是牛津大学教授,古英语专家,写了不少小说,其中最著名的是《霍比特人》(又译作《小矮人历险记》〈1937〉)与《魔戒》(1954—1955)。
托尔金是日耳曼人后裔,他的父系祖先十八世纪从萨克森移居英国,父亲是银行职员,母亲家族则是当地人。童年托尔金的家境窘迫,四岁时父亲客死他乡,十二岁时,母亲死于糖尿病,这在当时是不治之症。他与弟弟成了孤儿,由法兰西斯神父抚养。
年轻时的托尔金已经显示了令人瞩目的语言学天才,他精通拉丁文与希腊文,还有其他现代或古代的语言,尤其是哥特语与芬兰语。
十六岁时,他遇见了十九岁的爱得瑟·贝尔蒂,感情日深。最后,法兰西斯神父插手了,他禁止托尔金在二十一岁之前与爱得瑟见面,甚至写信也不行。托尔金不折不扣地照办了。他于一九一一年去了牛津大学的埃克塞学院,一头扎进古英语、日耳曼语系、威尔士语与哥特语之中。他结交了不少好友,他们定时聚会,聚会被称为“T.C.B.S.”(巴罗凡协会茶会),交流文学作品与评论。一九一三年,他顺利地与爱得瑟恢复了联系。
毕业后,两人的关系越加亲密。一九一四年秋天,一次大战爆发,托尔金重回牛津学习,并从事各种诗歌实验及语言创造。在他赴法参战前的一九一六年三月二十二日,他与爱得瑟结婚。在西线战壕出生入死四个月之后,他患了“战壕热”,当年十一月被送回英国。
而他“T.C.B.S.”的朋友只有一位从战争中幸存下来。半是为了纪念,半是因为战场经验的刺激,他写成了《失传的故事》(生前并没有出版),首次讲述了小精灵与小矮人的故事,他们使用的是他发明的Qenya与Goldogrin语言,并出现了反抗莫都、冈多陷落等情节。
一九二〇年,他赴里兹大学任助教,在那里修改《失传的故事》,并从事小精灵语的创造。一九二五年,他回到牛津大学担任盎格鲁?撒克逊学的教授。在那个重视数量的年代里,他的著述少得可怜,然而只要一发表,便不同凡响。不过,从总体上说,他的教学生涯并不引人注目,他于一九五九年退休。
但托尔金的社会生活可不是默默无闻。他很快成为松散组织“牛津之友协会”的发起人,会员们都对“历史暗示”颇有兴趣。据他自己说,有一天,他正在批改试卷——他把它称之为催命的活计——突然发现某位学生的试卷中有一页空白,被这捣蛋鬼的恶作剧触动,灵感从天而降,写下了“在地下的一个洞里住着一个霍比特人”。
于是,他独有的性格决定了他要去发现霍比特人到底是什么东西,他们生活的洞到底是怎么样的,为什么要生活在洞里等等问题。一九三六年,女儿苏珊看到了他的一份未完成的手稿,她要托尔金写完它,并把它交给了出版社编辑史坦利·尤温。后者让十岁的大儿子去读,以观效果。反应出奇的好,于是《霍比特人》在一九三七年出版了,立即获得成功,至今仍然列在儿童推荐书目名单上。史坦利编辑问托尔金是否还有其他类似的书稿可供出版。于是,他将一些传说体裁的故事《西奥麦里昂》(贝莱与罗森的故事)交给了史坦利。这一回,读者的反应是毁誉参半:不喜欢里面的诗歌,但肯定了里面的故事。史坦利认为它不具备商业出版价值,便委婉地向托尔金传达了这一信息,再一次要求他写一部《霍比特人》的续集。托尔金对《西奥麦里昂》的失败很失望,但同意写一部《新霍比特人》。
但后来的创作证明有违初衷,这部作品很难说是儿童读物了。十六年的书案劳顿成就了《魔戒》,这套巨著于一九五四年与一九五五年出版。事实证明,无论作者还是出版者都大大低估了该书受欢迎的程度。
《魔戒》的出版掀起了一场狂飚,有人大声叫好,也有人严厉批评。但不管怎么说,书的销路好得不得了,财源滚滚而来,甚至使托尔金后悔本该早点儿退休。
成功总是要付出代价的,代价之一便是崇拜者的骚扰,他们慕名而来,拿着相机围在他家周围探头探脑,俨然狗仔队形象,有位美国书迷凌晨三点钟从加利福尼亚打电话来,叫醒托尔金,问他弗拉多最后如愿,伯洛格有没有翅膀之类的问题。他不胜烦恼,不得不搬了家,改了电话号码。
《魔戒》带来的不仅是对托尔金的崇拜,而且带来了对他领军复兴的幻想小说的崇拜。
于是可以预料的有趣结果便是,本来被出版商拒绝出版的《西奥麦里昂》也付梓问世,读者趋之若鹜。
托尔金的妻子于一九七一年十一月去世,托尔金死于一九七三年九月,夫妇合葬在牛津北郊的一个公墓里。
内容简介
上个世纪末,不少传媒与出版机构根据读者调查,将《魔戒》誉为世纪之书甚至千年之书。但是,在知识界,尤其是英国文学界对此书的反应却远没有大众那样狂热,各种怀疑甚至指摘并非鲜见。
一位英国批评家在得知《魔戒》被评上世纪之书后,连连叫道:“天哪,真的?我的上帝!天哪,哦天哪!天哪天哪,天哪!”无奈的感叹流露出学者们面对《魔戒》如日中天般声誉的惊异与不解。这是英国文学批评界总的看法,只是,这种“天哪”态度有表现得比较露骨,有时则比较隐晦。
托尔金对此不屑一顾:“一些读过本书或对本书作过评论的人会认为故事很乏味、荒唐甚至不堪卒读,对此我毫无怨言,因为我对他们的作品,或对他们特别喜欢的作品也会有同感。即便是在许多喜欢本书故事的人眼里,也会觉得其中有不少不敢恭维之处。或许一部长篇故事没法处处令大家喜欢,但同样也不会处处让各位生厌。”
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托尔金是一种新的文学样式——现代幻想小说的领军人物。而今,在西方,幻想小说已经成为叙事文学的一大主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几百年前,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宣告了中世纪文学样式——骑士小说的终结,而今天,托尔金的《魔戒》却开创了一种充满中世纪意味的文学的先河。自《魔戒》之后,有多多少少的文学家与艺术家们继承了托尔金的衣钵!无论是根据小说改编的《星球大战》、《侏罗纪公园》,还是汗牛充栋的电子游戏软件,甚至包括我国电影《刺秦》,无不都有幻想小说的影子,无不与《魔戒》在精神上一以贯之。
托尔金之所以使用“神话手段”,不仅是因为它形式上的有趣,而是因为他认为神话是真实的,而写实主义者的虚构则是一种迷诳,他们笔下的现实不过是一种虚幻而已。
他认为,神话本身具有真理般的朴素与善意,而物质进步只会带来邪恶。这恐怕可以作为《魔戒》创作动机的一个注脚。英国文学批评家吉尔曼。格利尔(Germain Greer)将《魔戒》的中心特征定义为逃出现实。“现实”即是托尔金眼中的物质与政治进步,“逃出”意味着对现实的全盘拒绝。因此,从本质上说,托尔金具有反现代化的文学倾向。他拒绝启蒙的神话,钟爱神话的启蒙。因此,受到孩子、嬉皮士与大众欢迎的神话般的《魔戒》自然要被以社会代言人自居的知识界指为空洞和无聊了。
但也有不少学者并不这么看。托尔金的同事,牛津大学教授西佩(T.A.Shippey)将托尔金与爱尔兰著名作家乔伊斯作了比较。乔伊斯与托尔金出生于相邻的国家,属于同一个时代,同一个社会阶层与宗教背景,都在作品中使用了难解的语言,并且都因为一部书而扬名天下。从个人品质上看,他俩都有很重的孩子气,早慧而博学,沉溺于语言学的世界之中,专注于古代史诗与浪漫的叙事习俗,醉心于难题、游戏与分类系统,并将之融入自己作品的形式与内容之中。虽然他俩的创作与叙事手段大相径庭,但都具有鲜明的现代性,同时却对现实中的现代化持否定观点。并且,都遭到文学批评界的无情狙击。
生活中的托尔金是位古板方正、因循守旧的罗马天主教徒,有人评论说,他的脑袋长在二十世纪,但思维却是中世纪的。但奇怪的是,正是这位“中世纪怪人”吸引了大批现代崇拜者,尽管他对那些在阅读《魔戒》时须同时服用迷幻药才能获得大享受的读者表示悲叹。托尔金说过,正是那些“使用迷幻药,酷爱电子音乐及其他后工业时代魔术的激进分子”,“主张爱情、和平与美好的佩花嬉皮士”成了他的主要读者。即便在骚动的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成为过去的今天,仍然有大批相对来说比上一代更温和的嬉皮士们加入喜爱霍比特人世界的行列。
这真称得上一个文学之谜。要解开这个谜,还须在作品本身中寻找答案。
托尔金断然否认他的作品包含着讽喻含义,但是,谁都想在《魔戒》中找到“内在意蕴”的蛛丝马迹。有人认为,它隐射了二次世界大战以及环境保护主义者的主张,将索隆比作希特勒,将魔戒比作核弹;也有人认为索隆是大地女神的死敌,魔戒是工业技术。高明的注释家的想像力自然更富有哲理性:弗拉多的历程是人类对自身本质的探求;弗拉多与魔戒邪恶性的搏斗是人类对权力重负的搏斗。这可真应得上一句名言:有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一方面反映了作品的魅力,另一方面也显示了连作者自己也左右不了的作品影响。
然而,托尔金的创作意图究竟何在?剥去种种概念的外衣,《魔戒》究竟还留下什么?通观全书,再顾及托尔金本人的观点,我们不妨做出这样的推断,中洲,这个虚构的世界,便是作者的全部意图所在。一个伟大的理论体系的内核往往是朴素而简洁的,而支撑这个内核的论证系统却是非常的繁复精密——牛顿力学的万有引力便是一个例子(不过是苹果掉下来而已!)。同样的,《魔戒》的含义也远非人们想像的那样复杂。不过,想要证明为什么偏偏是中洲而不是别的什么,恐怕就需要写上一本书了。
有一位英国读者说得很直率:一个有儿童心理的读者比一个批评家更能看出《魔戒》的价值。它的价值就在于创造的虚构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类心灵的镜子,而这曾经是儿童的专利。在一个物质极大丰富,而精神却徘徊不定的后现代社会里,人们往往有一种女娲补天的冲动,但传统文学,还有现代文学都不能满足这种冲动,于是孩童般的托尔金出现了,中洲也就应运而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