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有一种主张,认为政改应当使国家的功能转变,成为“服务型”国家。那么服务,为谁服务?为全民服务?但现实社会中的“民”,是分为穷人和富人不同阶级的民。他们的要求有同有不同。富民与穷民和利益有一致,也有不一致。他们的矛盾和冲突仍然是十分激烈的。
那么究竟国家应当抽象地为全民服务,还是只为一小部分富民服务?是为多数的穷苦人民服务,还是只为一小部分纳税多的人即资产阶段服务?(现在正有人鼓吹一种为纳税人、纳税多的人服务,即专为富人和资产阶级服务的谬论。)
在这种历史形势下,何新先生提出了重新反思国家主义,即关于国家主权理论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