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永章,1935年10月出生于河南长葛,1959年7月毕业于北京师范学院(今首都师范大学)中文系,曾长期从事中学教育。1979年6月调入现中国政法大学(其前身为北京政法学院)工作,1995年11月被评聘为教授。现任北京市语言学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致力于法律语言和司法文书的教学与研究,先后发表了《法律语言风格初探》(合写)、《谈裁判文书的语言》和《古人论案说理的形象性》等论文,出版了《法律文书的语言运用》(合著)、《司法文书》、《经济合同写作与履行》和《诉讼文书解析》等专著。
内容简介
“法律文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是法律专业中最具有实用性和实践性的课程之一。与其他诸多法律课程的不同之处,在于其涉及知识内涵的多样性和要求驾驭能力的综合性。这是法律文书学科的主要特点,也是我们学习中的难点。
为了给法学专业在校生、法律部门从业人员和社会上广大公民提供学习法律文书写作的方便,笔者应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之约,编写了《实用法律文书写作》一书。
本书作者从教学需要和读者自学的角度出发,比较系统、全面地介绍了有关法律文书的文体特点、内容要求、法律依据、格式要求等,并附有例文供学习参考。主要内容有:律师与诉状,刑事诉讼文书,律师论辩演说词,民事、行政、刑事裁制文书,合同书与协议书,律师专用文书,非诉讼文书等。
本书实用性强,指导性强,可读性强,例文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