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翟云岭,男,1963年7月生,山东荣成人,现任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全国政法院校经济法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经济法研究会会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大连市委员会委员;中国贸促会辽宁省分会、中国国际商会辽宁省商会经贸法律咨询顾问;辽宁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辽宁省杰出青年法学家,大连市优秀青年教师。1984年7月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教授、硕士生导师。
内容简介
市场经济条件下,尤其是倡导私法精神,而阳能体现私法基本理念与精髓的法律规范为合同法。这不仅是由于作为“勃勃生机”的债法主体的合同法担负创造或表现社会财富的非凡使命,同时,此亦与合同法对市场经济一般规律的高度契合与尊重不无关联。
鉴于《合同法》已生效3年有余,合同法的理论与实践均有无所发展,本人对合同法的认识亦有所变化,以及读者的教诲与学界同仁的启发,并考虑到:
第一,我现在正在制定《物权法》及《民法典》,这在客观上要求我们对合同法理论的研究应更为超前、理性、科学;
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作出第一部分的司法解释后,又对合同法担保所依据的基本法律《担保法》作出了较为详尽的司法解释,而这并未为《新合同法论》所涵盖;
第三,我国已正式成为WTO的成员,“与WTO规则保持一致”、“与国际惯例相接轨”不再是时髦的宣言,而是现实要求;
第四,发达国家或地区不断变革的合同法立法与研究给予我们以新的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