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企业兼并是企业作为产权实体的有偿转让,又称“购并”。在兼并过程中,诸如资产的清估、负债的处理、购并的清算等等,有大量的经济事项需要由兼并双方进行处理和核算。企业破产则是一个法定程序,企业一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进入破产清算阶段,也需对破产汪算的经济事项进行单独核算。无论是兼并或是破产,其核算均不属于常规性会计工作,不是日常会计核算的继续。
在西方国家,企业兼并和破产已司空见惯,对兼并和破产的会计核算也有成规。我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深化,企业兼并和破产也有所发展。本版增补的两章对规范企业兼并和企业破产的会计核算当能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