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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广泛存在,所有繁荣的经济体都是市场经济体

书评人:秦雷 2008-06-28 09:58 赞[0] 收藏
  自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开始,经济分析就一直在探索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亦即对繁荣的本源探询。亚当.斯密追求的市场经济在西方发达国家得到了很好的验证。西方发达国家取得的巨大成功也使人们开始相信,发展市场是经济走向繁荣的必然之路,这迫使后发展中国家开始反思,并纷纷转型,走上市场经济的发展之路。然而现实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美好,投入市场经济怀抱的国家中,一些国家在享受“经济增长奇迹”带来的种种好处的时候,为数不少的国家的经济却出乎意料的糟糕。为何有些经济繁荣而另外一些却遭受贫困?人们似乎忘记了经济学说大部分是在相对成功的经济环境中出现和发展起来的。而西方主流经济传统需要关心的,仅仅是建设与之匹配的市场理论。因此对于市场栖身的社会环境,经济学家感到习以为常,甚至不曾意识到它的存在——即使察觉也把它留给了其他学科去“发觉”。

  奥尔森教授认为,标准的经济理论,犹如一只完美的凳子,却缺了一只腿。这条腿就存在于经济分析依赖的社会环境中,并且是如此的常见,然而经济理论和教科书却不曾有过它的身影。这条缺失了的腿,是什么呢?是权力,一种能够产生强制性服从的能力。对于饱受经济学自愿交换思想浸润的经济系学生而言,听到这个字眼难免觉得刺耳或是感到无所适从,毕竟权力作为政治学范畴,尚未纳入过我们的分析框架。如果真的如此,那么也许意味着我们真该回归现实,对其认真考察了。

  在关于繁荣的谈论中,人们一致同意当激励因素促使人们去创造而不是去攫取的时侯社会将走向繁荣,而当攫取相对于生产和互利性交易行为能获益更多时,社会将走向低谷。现实的困境是,个人和公司在沿着增进社会福利的方向的行事,而各种掠夺行为却阻碍着投资、贸易和专业化。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力量让社会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权力用于创造和用于掠夺的分水岭在哪?

  为了理解权力的逻辑,奥尔森用它首创的基本而又重要的概念——共荣利益,细致地考察了专制的产生。

  奥尔森首先用一个人口密集的社区小偷作比喻,在其他条件给定的条件下,考察小偷的偷窃逻辑:假设对于一百万人的群体而言,小偷的个人行为微不足道,即使小偷进行偷窃,社会也只有百万分之一的社会福利损失;而对于小偷个人而言,放弃偷窃,将失去全部偷窃所得,他个人有百分之百的个人福利损失。百万分之一的社会福利损失对他造成的影响与百分百的个人所得相较而言,显得微不足道,理性的小偷没有理由放弃偷窃。

  当小偷有能力控制势力范围内的犯罪后,小偷在其势力范围内是不会纵容任何犯罪的,尽管我们不能期望小偷的转变是基于善良,不过小偷能够从促进商业和安全的居住环境中获利却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盗窃的横行最后结果只会是商业无利可图、居民纷纷搬走,而小偷通过提供对他人的保护不仅能降低了“人人防盗”的消耗也能实现小偷的最大化收益。并且社区商业和居住环境越好,保护费越可观。

  所以当小偷和居民的基于同方向的利益变化变得联系紧密的时候,社区的繁荣就有望出现。

  在有了这个简单的逻辑后,进一步考察专政的出现就变得容易。

  把小偷扩大为匪帮。在混乱的情况下,当匪帮获得了哪怕很少的劫掠物就能占领一块土地,并把其余的匪帮赶出这块地盘,那么他就能控制这块地盘的犯罪,并因此而成为固定的匪帮,进而获得更多的持久利益。它的转变并非是仅仅为了攫取先前其他匪帮的份额,而是为了获得共容利益——匪帮首脑会发现,作为唯一的征税人,只要不做杀鸡取卵的蠢事,把保护费税率从100%下降到90%时,领地内产出将增加,税收收入也会增加。匪首有足够的动机减税,以增加自己的收益,直到减税的边际损失等于边际收益为止。匪首还将发现,提供防卫,防洪,瘟疫防治等公共物品能提高领地的生产率,进而提高自己的收益。匪首有足够的动机去提供公共物品,直到提供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领地的繁荣与否,和固匪的收益的有很强的同向性:它获取了社会总产出的很大份额,同时随着领地产出的减少遭受极大的损失,鉴于匪帮的共容利益,领地内臣民也乐于接受固匪的统治,至少接受固匪的剥削会比无政府状态下流匪的打家劫舍要强。固匪也乐于头戴皇冠,安居乐于地提供公共物品。

  因此,流匪到固匪过渡的完成,就是专制的诞生。

  流匪到固匪的过渡,激励动机发生改变,却和良好的愿望无关。当权力从破坏性使用转到建设性使用的时候,结果的改善就会产生。而激励性动机的改变起因于奥尔森提出的共容利益,即某位理性地追求自身利益的个人或某个拥有高度一致性利益的团体,如果能够获得特定社会总产出增长额中相当大的部分,同时会因社会产出的减少而遭受极大的损失。

  知道了专制的产生后,为了更好理解权力的逻辑,奥尔森认为有必要和民主进行对比。

  在民主制国家的民主选举中,候选人只要能得到大多数的选票就能当选。他有动机把收入分配从所有人转向大多数人,以此来“收买”大多数人的选票.为此目的而做的税收改变就如同专制者将再分配偏向于自己一样。与专制者相比,拉选票的民主国家领导人,是否也有动机将税率调整到国家岁入税收最大化的税率上呢?

  虽然大多数人统治和专制统治一样拥有社会共容利益——因为他们都控制着国家税收,但是在大多数人统治下,大多数人还拥有市场收入的重要份额。因此,与只有税收收入的专制统治相比,大多数人统治拥有更强的社会生产上的利益共容,他们的利益和社会总产出更加一致。

  专制者只需考虑确定怎样的税率,供应多少的公共品能使自己的税收收入最大化;居于统治地位的大多数人除了税收收入的考虑外,还得权衡所占市场份额的收入。基于乘数效应,民主制的领导人知道,税率的边际下降带来的国民收入增加相较税收减少显得尤为明显,因之而来的市场份额的收入增加也变得有利可图。所以,民主制国家领导人会降低税率,减少大多数人的再分配税收收益,转而用所占市场份额收益来补偿。同时将提供更多的公共品供应,以增加生产率,以便获得更多收益。

  因此,更大范围的共容利益,尽管是自私的,却也会关注社会的总体效率,以致剩下的少数也能受到不经意的同等关注。

  在前面匪帮模型的论述中,奥尔森指出,当固匪采取杀机取卵等短期行为时,实际上已经退回到了流匪的角色,这很可能导致统治的崩溃。只有固匪首领采取长远的目光让其臣民相信个人的私人财产权利会得到长久的保护,不被充公、不被偷窃,否则,将没有人有动机去促进生产,更无望奢求长远投资——从长远来看,这将导致匪首的税收损失。

  因此,只有能够提供和平的秩序、稳定的货币以及社会公正地执行契约,臣民才有动机去最大化社会生产,最终达到臣民和匪首的利益最大化,否则无政府状态将是所有人奔赴的墓地。

  基于上述的对比,我们可以解释一个有趣的事例:

  当历史上万千臣民高呼“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的时候,这种对专制君主万寿无疆的关切以及对王朝的美好期望,我们有更多的理由相信臣民发自肺腑的殷诚成分——万寿无疆的“皇上”显然不会偏好流匪杀鸡取卵的短视;和平秩序下的进贡显然好于王朝更替动乱下的性命难保。

  当力量出现平衡时,个人无法取得成为专制者所要求的权力,为了避免在权力斗争中受伤害和也为了避免成为专制统治的牺牲品,个人有动机推动限制他人权力特别是政府行政首脑权力的制度结构和程序的相应出现。随之而来,和平的秩序将得以确立。

  一旦和平的秩序得以确立,社会中大部分人就通过生产和对彼此有利的贸易来获得自己的利益。生产和贸易的开展要求可保护个人财产权利的制度安排以及第三方执行机构相应出现。确立并维持民主制度的人就有兴趣在任职于这些机构并司法制度内强制执行协议,解决协议冲突。

  至此为止,奥尔森已经告诉了我们权力先于自愿的交易,没有权力配置的均衡,市场无从谈起。

  奥尔森是从权力为起点开始自己的逻辑的。这与科斯的自愿交换截然不同。

  在奥尔森看来,科斯认为市场中人们的行为趋向于通过谈判实现所有的互利交易,有些交易之所以未能完成,是因为存在交易成本。解决经济学中一个重大命题——外部性,科斯认为只需通过谈判,外部性相关利益方就会使共同收入最大化。这就意味着,除非交易成本很高,否则谈判将被进行,外部性将被内部化,而交易费用的降低不仅能通过技术的进步可以实现,也能通过制度的安排来实现。这也预示着政府本身就是一种可以降低交易成本的制度。

  但是奥尔森指出,科斯的经济学,是阳光下的经济学。科斯谈判能解释人们自愿的互利交易,却不能解释战争为什么没能避免;更不适用于霍布斯“荒凉、贫穷、卑鄙、野蛮及短缺”的无政府状态。

  为什么呢?因为,并非所有的交易都是自愿的。理性的自利不仅会使自愿交换产生互利的结果,也会引导人们运用手中的权力强迫别人就范。权力理论对于经济解释,必不可少。

  奥尔森认为,科斯谈判,在大团体情况下不适用。随着集体规模的变大,搭便车者可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因此每个人都有动机加入到搭便车的队列中,为此,集体行动将在集体谈判上不断消磨,以至个人理性不能达成集体理性,集体行动缓慢。

  集体行动只会在两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当集体成员很少时;另一种是有选择性激励存在时。

  为此,奥尔森把集体行动的逻辑推广到公共政策。认为除了对公共事务的研究能获得私人物品,或是能在其他市场上凭此带来丰厚的利润,或是带来乐趣,否则公众对待公众事务的态度就是保持“理性的无知”。这个时候,国民中的少数人基于狭隘利益被组织起来作为游说集体,利用公众对特定公共政策“理性的无知”来为己谋利,社会将产生严重的损失。

  我们在前面看到,奥尔森是以权力作为逻辑起点的。这很容易让我们产生误解,以为奥尔森对专制有任何特殊的偏好。事实上,奥尔森相信民主体制会有一个乐观的前景,而专制统治,即使现在还很有活力,前景却不容乐观。

  民主制统治下,通过确立公正的公共政策和秩序,政府可以依靠强大的私营部门激励机制,大大加强其执法的努力;通过确立清晰的私有产权,可由私营部门承担维护法律和秩序的大部分成本。一方面,处于私营团体的维护个人财产的私利,拥有公共政策和秩序的政府能够以相对地的成本维持法律和秩序,以促进经济的的发展。另一方面,各种多数人团体在社会中拥有广泛的利益,这就促使他们为了自己的私利而关注生产力,生产力的提高又将促进他们对自身的再分配。这两方面的结合,支撑着奥尔森对现代民主社会相当乐观的看法。

  而当专制政府以各种形式违背市场机制,使价格背离市场出清价格时,违法但有利于买卖双方的交易将大量发生。没人有动机向政府揭发,私人领域几乎所有激励机制都站在破坏法律这一边,利益相关各方形成规避法律的动机,并可能导致政府部门寻租泛滥。政府迟早会变的腐败和无效。前苏联斯大林典型模式的专制统治,就是极佳的例子。斯式政策的疯狂为苏联整体的腐败和无效注入的是一剂强效催化剂。

  奥尔森坚信,毫无疑问,市场广泛存在,所有繁荣的经济体都是市场经济体。市场不全是但至少是其繁荣的一个原因。对于自发的市场,政府不需要过多的干预,因为这些干预很多其实是错的。对于社会规划型市场,政府需要做的只是:

  一、明确界定的个人财产权利和公正的执行契约权利;

  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取豪夺。

  市场的自愿交换发生在契约强制实施的前提下,伴随自愿交换而来的收益的最终实现有赖于契约的执行,而“契约如果没有剑作保证则等于一纸空文”。有鉴于此,奥尔森把“强化市场政府”看作是降低交易费用的制度设计。而“强化市场型政府”,实际上构成了奥尔森长期增长理论的核心。即使奥尔森在《权力与繁荣》一书中对此着墨不多,甚至没来得及把它添加其中加以论述。但我们不难发现,行文至此,奥氏的“强化市场型政府”概念已经跃然纸上了。

  阅读《权利与繁荣》,我们总是不自觉地感到对于一个包罗万象的复杂体,流匪固匪模型虽然令人脑海中不时“柳暗花明又一村”,不过这样简约的处理会是否过于简单?毕竟,针对国家的讨论并不能仅仅是对统治阶级代理人的讨论。即使如此,静态的讨论如果没有动态化,那么统治层与被统治层内外部的流动就变得不可捉摸。历史丰富的内涵将被任意的“偶然”掉。并且联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历史,国家的起源与维持源自剥削而非协调,让人多少感觉有点难于十分肯定。同时,奥尔森在书中提到,专制政体倾向于向外侵略,民主政体则不然。对于曾被文明国家殖民背景的国家中的阅读者而言,这个论断显然与事实经验相违背,至少不能说相吻合。而作为疑惑,奥尔森教授则没有提及这个历史的“偶然”。也许是出于疏忽,也可能是基于故意。在此我们不得而知。

  当然,《权利与繁荣》虽然仅是薄薄的一本,许多地方仍然不能给出满意的阐释。然而作为一代经典,细读起来亦能感受到其思想的深邃和解释的洞穿力。尤其在对前苏联部分的论述,作为转型国家的学子,确是不可多得的启迪。

  奥尔森是“理论单一的”,却也是尖锐睿智的。无怪乎《经济学家》给奥尔森予评价“利益集团的鞭挞者”。

权力与繁荣——世纪人文系列丛书

作者:(美)奥尔森 苏长和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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