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曾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与中央计划经济制度下政府行政指令分配资源截然不同,在市场经济制度中,一个健康运作良好的金融体系通过高效率分配资本、提高投资回报率,在推动经济增长中扮演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脆弱不稳定的金融体系往往导致金融危机频发,引起经济衰退、失业攀升,甚至触发严重社会与政治危机。
可慰的是,中国近年来金融改革成就显著,从政府、监管部门、企业、投资者、学术界到媒体与一般公众,对金融问题都十分关注。宋鸿兵先生的《货币战争》以金融为脉络,交错穿插于近200余年世界经济、政治、社会乃至军事战争,将许多最有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与最富戏剧性的历史事件统统与金融联系起来,其构思之大胆、跨度之宽广,令人惊叹。
今世界,除了少数几位学贯古今,在经济学、金融学、政治学、历史学等皆有造诣的文艺复兴式的大师,相信很少有人能创作一本如此包罗万象的书,并宣称能够成功破译世界财富密码,曝光不为人知的历史真相,揭示许多重大历史事件的前因后果。
作为一本通俗性供消遣娱乐的书,该书的欣赏价值显而易见。美国曾出版过数本与该书近似的书籍,但并没有引起主流社会的太多注意。《货币战争》一书把原著中的有关内容编串起来,视角独特,可读性强,在国内引起了广泛注意,更进一步增添了人们对原本显得过于神秘的金融领域的兴趣与好奇心。
但是,如果读者尤其是政府决策者把它视为一本真实与严谨的书籍,对书中所作结论或政策建议认真待之,那么我们就不能不表示惊讶,甚至不安。
离谱的历史与金融
《货币战争》一书主要写历史。但是,它轻率地改写了人们早已广为接受的世界近代史,尤其是美国历史。从美国独立战争、南北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从亚伯拉罕·林肯到约翰·肯尼迪,再到罗纳德·里根,美国历史上所有总统遇刺事件,无一例外,都被该书统统归结为一小撮国际银行家争夺所谓“货币发行权”的阴谋策划所致。书中,美国革命不再是北美各殖民地联合起来摆脱英国统治,争取政治独立与经济自由的斗争,而是为了所谓“货币发行权”;南北战争不是因为是否废留奴隶制所引起的尖锐冲突,而是“国际银行家”的操纵结果。
该书还郑重宣称,没有美联储,就没有第一次世界大战;第二次世界大战也不是以美国、英国、苏联与中国为首的盟国反击纳粹德国、意大利法西斯与日本军国主义野蛮侵略的正义史诗,而是罗斯福总统玩世不恭地在战争硝烟中验证凯恩斯的赤字财政和廉价货币的主张,刺激美国经济复苏,并让国际银行家们在战争中再次大发一笔横财。肯尼亚总统被刺杀是因为他签署了一份“鲜为人知”的关于白银券的11110号总统令;越南战争结束的本质原因乃是伦敦黄金战场的惨败,导致统治精英阶层的金融“底气”损耗殆尽;中东石油危机不是欧佩克而是国际银行家的决定等等。
这一系列惊人的“发现”,使历史霎然面目全非!简单得出格,歪曲得离谱,难免给人哗众取宠之嫌。
《货币战争》一书主要写金融。由于文笔流畅,且引述了许多历史典故、传说、轶事、名人语录等,它引人入胜,勾起了一般读者对枯燥金融问题的兴趣,这是该书的一个贡献。但遗憾的是,该书对许多经济历史事件或人物的描述缪误甚多,断章取义、牵强附会、言过其实,或根本就是妄加猜测、肆意定论,给读者提供了错误的信息,并有可能误导政策制定者。
全书每每强调,以罗斯柴尔德为代表的国际银行家如何拥有神秘的超级权力,可随心所欲地玩弄王权与政府于股掌之上,肆意操纵世界的战争与和平、繁荣与萧条。事实是,罗斯柴尔德家族的确曾经盛极一时,至少在19世纪是公认的最有影响的跨国金融企业,在今天的国际金融体系中也算是尚有一席之地;但是,其市场地位与影响力目前已可以说微不足道。无论是按股票与债券承销、交易及企业并购业务的市场份额,还是按旗下所管理金融资产的规模,该公司都往往排不上国际前十名,更谈不上呼风唤雨、主宰全球金融市场了。
书中宣称,罗斯柴尔德家族是当今西方主要发达国家最大的债权人,这并不符合事实。同样,今天的J.P. Morgan银行经过无数次分分合合,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出台前的老J.P. Morgan公司除了继承同一商标品牌,其股权结构、组织形式、公司文化、业务与客户基础皆有显著不同,市场影响力也是今非昔比。
该书武断地认定,所谓国际银行家为一小撮利益一致紧抱一团的阴谋团体,而对现代金融体市场与金融机构之间空前激烈的竞争这一客观事实全然漠视。大浪淘沙,适者生存,曾经盛极一时的Drexel、霸菱等老牌银行都已破产,而书中一再提到的库恩·雷波公司也已经无迹可寻。
事实上,金融业是现代经济中竞争最激烈的行业之一,其产业结构与垄断组织相去甚远,这也就是金融创新如此活跃的一个原因。金融业也恰恰是现代经济中最受监管的行业,其经营业务活动受到各国政府如财政部、央行、专职金融监管当局甚至国际组织的严格监管。书中所刻意描画的超然凌驾于国家政府乃至国际政治法律制度之上,拥有神秘权力的所谓“国际银行家”,恐怕除了存在于作者的丰富想象中,纯系子虚乌有。
《货币战争》一书混淆了国内信用与货币,包括流通中的金银币、纸币现钞、基础货币、广义货币和国债、通货膨胀等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尤其是颠倒了货币发行与公共财政的因果关系。
早期的英格兰银行和美联储前身机构的货币发行以政府(或王室)的债务为抵押,是为了控制货币发行总量,而不是要挟政府不断发债。恰恰相反,政府常常因为战争或铺张而开支过多,导致财政赤字,而财政赤字决定国债的规模与负担大小,而不是央行的货币发行。如果政府不能通过借款(发国债)来弥补赤字,就往往必须依靠央行的信用,即货币融资 (monetary financing of budget deficit),其结果是诱发通货膨胀。在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德国,在抗日战争结束后国共内战时期的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的拉美国家,尤其是玻利维亚、墨西哥、阿根廷与巴西,都是政府通过央行滥发货币弥补极度财政赤字,结果诱发恶性通货膨胀的经典案例。
作为阴谋论的一个重要基石,《货币战争》一书咬定国际银行家们不只是操纵政治、制造战争,更频频制造金融危机,包括1929年的经济大萧条。这些指控颇为离奇,近乎荒谬。 任何一个了解金融基本运作的人都知道,金融机构的盈利能力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宏观经济的景气呈紧密的正相关性。当经济繁荣、市场兴旺时,金融业盈利也就表现良好。而经济不景气、市场低迷时,金融业的经营环境就显著恶化。尤其是每次金融危机发生时,金融机构面临巨大的风险,大量亏损,甚至倒闭。大萧条期间,数以百计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与保险机构,惨遭倒闭厄运。最新一轮的美国次级债危机,对美林、花旗、瑞银等许多世界一流的大型金融机构所造成的冲击,是最新的例证。《货币战争》一书称,历史上每次金融危机都为国际银行家故意制造,有违基本常识。该书还声称,国际银行家孜孜以求的是廉价货币与通货膨胀,也不合逻辑与情理。通货膨胀使贷款的真实价格缩水,作为债权人的银行损失最大,自然最倒霉。该书并没向读者解释清楚究竟为何国际银行家企冀的不是价格稳定,却偏偏是通货膨胀。
《货币战争》一书试图给读者一种旗帜鲜明、是非清白的印象,但其实立场含糊不清,多处地方甚至自相矛盾。书中弥漫了反犹太色彩——不断影射一些国际金融家的犹太出身背景;揉杂了极左思潮——抨击私有化、自由贸易等市场经济政策;极右倾向——仇视罗斯福新政与政府对经济的干预政策;民粹主义——反精英阶层,敌视华尔街、金融界与大企业;美国式的孤立主义——不信任包括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WTO和国际清算银行(BIS)在内的任何国际组织与机构;无政府主义——主张绝对的个人自由,并流露出对任何集中权威包括中央银行的天然不信任;对日本的同情与反西方意识(日本经济泡沫破灭系西方国家金融核弹打击所至;日本倡导亚洲货币基金乃“天经地义”,而美国的反对属极端不合理等)。
总之,在意识形态与价值判断方面,此书是一杯奇特的“鸡尾酒”。这也难怪。书中所援引的原著政治立场本来就五花八门,作者只不过是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中文版而已。
美联储辩诬
最令人莫名其妙的是,《货币战争》一书对中央银行制度进行诋毁,尤其是对被各国广为仿效的美联储无端攻击。全书特别把美联储是私有中央银行作为惊人秘密进行大肆渲染, 称美联储的性质与来历是美国学术界与新闻媒体“心照不宣”的禁区。
其实,美联储的背景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从美国建国100余年后,围绕要不要设立中央银行以及设立哪种模式的央行,经过许多公开的辩论交锋,甚至非常激烈的政治斗争,成为美国大选的重要议题。美国开国元勋中,最谙熟金融财经事务的首任财长汉密尔顿所创立的美国第一银行,以及后来重设的第二银行,都成了政治的牺牲品。自1913年美国国会通过“联储法”前后始,美国知识界与媒体对美联储的来龙去脉非常了解,在世界各央行中,美联储的结构与组织形式虽然显得特殊,但从来就不是什么秘密。美国许多入门经济学教科书对美联储的历史与制度都有专门介绍。
在进入20世纪之前,美国政治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对于权力集中的恐惧,以及对个人及州政府权利的悉心维护与捍卫。汉密尔顿虽然认识到个人自由与各州自治权的重要,但他坚信,为了确保与自由相辅相成的经济繁荣,美国必须有集中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即今天在全世界普遍通行的政府宏观经济政策。
可惜,汉密尔顿为首的联邦主义纲领与理念过于超前,而未能被他的同代人和继承者所及时理解与接受。作为准央行的第一次试验,成立于1791年的美国第一银行于1811年停业,而民粹派代表人物安德鲁·杰克逊总统于1832年否决了国会关于延长美国第二银行执照的提案。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汉密尔顿所倡导的正是联邦政府集中控制货币发行与供应,而安德鲁·杰克逊等所捍卫的则是各州银行自行发钞的自由与权利。但在《货币战争》一书中,汉密尔顿是与国际银行家沆瀣一气的罪人,而杰克逊总统却成了“杀死银行”、捍卫国家货币发行控制权的英雄。
事实上,在杰克逊总统废除美国第二银行后,美国金融业陷入了长期的混乱与不稳定状态。自1836年起,美国银行恐慌危机至少每20年就爆发一次,而1907年爆发的银行危机蔓延全国,导致银行纷纷倒闭,给存款者与经济造成了惨重打击。痛定思痛,美国朝野与各党派终于吸取了教训,并达成共识——美国无论如何必须设立中央银行,以防止与处理未来的金融危机。
鉴于美国的独特政治传统与文化,在长达数年的联储筹备与法律拟定过程中,设计了一套较为精细的权力制衡机制,体现了美国民主制度的妥协精神。其结果是,美联储系统并没有把权力集中于纽约或华盛顿,而是设立了一个在全美有12个地区联储银行的分散系统,以在货币政策制定过程中,充分反映并代表不同地区的利益。而且,联储银行被设计为准公立的机构,实际上为公私合营的混合组织,其目的是防止一个公立的联邦权力当局侵犯私人企业部门的权益。
纯粹从所有制来看,每一个地区联储银行的股东由该联储地区的成员银行构成,因为成为联储银行成员的一个条件就是必须购买联储银行的股份。而这些成员银行都是私人商业银行机构(美国从来没有国有商业银行的传统),说美联储系统中的12家地区性联储银行是私人的中央银行,并没有错。
但是,从实质控制权来看,美联储体系是一个由国会与联邦政府双重控制并接受公众监督的统一的中央银行,代表最佳公共利益行使其央行职权,包括货币政策(确定准备金比率、贴现贷款利率以及公开市场操作)、银行监管,并通过其“最后的贷款者”角色维护美国金融系统稳定。
虽然各地区联储银行享有一定的权利,但毫无疑问,美联储体系的核心权力掌握在总部设于华盛顿的联邦储备局(Board of Governors)手中。联储局是美联储系统的龙头与神经中枢,由七名理事组成,是百分之百的公立机构。所有七名理事都由总统任命,参议院确认。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是20世纪30年代美国大萧条后的一系列银行改革举措,联储局的权力与影响不断扩大。联储局制定准备金比率,审核并确定各联储银行的贴现率,尤其重要的是,控制了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OMC,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的决策。联储局的所有七名理事都是FOMC的成员,占FOMC的绝大多数,且联储局主席兼任FOMC主席。由于公开市场操作是美联储控制货币供应最重要的政策工具,所以联储局所控制的FOMC在整个美联储系统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此外,联储局还拥有其他权力,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并影响各地区性联储银行。例如,虽然各联储银行行长在理论上是由其董事(其中A类、B类董事由成员银行推选)选出,但必须得到联储局的批准。联储局常常向各联储银行的董事会推荐行长人选(通常为职业经济学家),而联储银行的董事会也通常乐于遵照联储局的“建议”。联储局还有权确定各联储银行行长的薪酬,并且审核各联储银行的预算。
如果联储局的权力如此之大,实质上掌控着整个美联储系统,那么,地区联储银行的“私人股东”,即成员银行,对美联储的运作有什么影响呢?答案是:几乎为零。成员银行虽拥有联储银行的股票,但并不享有类似所有权所相应的利益。尽管美联储系统每年可录得200亿美元以上的巨额盈利,股东或成员银行最多能指望得到6%的年度分红,绝大多数盈利由联储局转交了美国财政部。因此,与一般私人公司股东不同,联储银行的股东对其名义上拥有的财产毫无支配权。成员银行最多只能选举联储银行董事会中A类与B类董事中的各一名,而且这名董事常常是由联储银行行长所提名。因此,股东或成员银行,在美联储系统中其实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权力与影响。事实上,今天只有约三分之一的美国银行是联储的成员银行,而在半个世纪前,这一比例曾是半数。因为成员银行实际上没有“私人股东”的权益,而且还必须承担在联储银行缴存准备金的义务,股东或成员的成本很高,所以曾不断有银行机构脱离联储系统,削弱了联储对货币供应的控制力,以至于美国国会在1980年通过的存款机构放松监管与货币控制法案中增加一个特别条款,即不管是否成员,所有存款金融机构必须在联储系统维持准备金。
《货币战争》一书混淆了所有权与控制权的本质差别,对美联储的领导班子在专业上是否胜任称职,在货币政策上是否制定得当,在维护金融市场信心、价格稳定与充分就业目标方面的记录是否完美等涉及中央银行的关键问题不着笔墨,毫无兴趣,而围绕着美联储是私有的中央银行这一点上大做特做文章,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改革开放近30余年后还继续残存的对私有制的偏见,但在更大程度上,是对美联储这样一个有较特殊组织结构与制度安排的中央银行的根本性误解。美联储的诞生,对于美国乃至世界金融货币体系是一个历史性的里程碑,而《货币战争》一书对此却悻悻写道,“1913年12月23日,美国民选政府终于被金钱权力所颠覆”,简直令人摸不着头脑。
不管该书对美联储有何成见,事实是,美联储自成立近100年来,已在美国公众心目中享有极高的声誉。很多民意调查结果表明,美国人民对美联储这样一个未经选举产生,却有巨大影响力的精英机构的信任,甚至超过了对包括国会与总统在内的许多公共权力机关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