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即规则的国家意志化,赋予其普遍适用性和强制执行力,而法律不是一直存在的,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不同的人类社会,人口、语言、环境各异,因此法律具有一般规律外,必然赋予不同的特性,即本土性。
《论法的精神》这本书,意蕴深邃,对于立法者、司法者、执法者均有深远的借鉴和学习意义,有助于理解法律的本质和特点,推荐学习阅读。
论法的精神(上下卷)
作者:(法)孟德斯鸠 著,许明龙 译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时间:2009-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