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饱受饥荒困扰的国度最有力的拯救
“饥饿”的认识
在印度,森具有崇高的学术地位和道德地位。森的经济学建构,与其说是对西方经济学体系的一种历史性拓展,不如说是对印度这个曾经饱受饥荒困扰的国度最有力的拯救。森的伟大之处就在这里,他尽管一直在欧美的最高学府里从事研究工作,但毕生保持着他的印度国籍,并经常参与印度经济发展计划的制定工作,赢得了印度人民的认同和赞美。因而,他于1998年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也就成为了自1969年首届经济学奖颁发以来获此殊荣的首例第三世界国家公民。
相比之下,我们有着比森更丰富、更具体,更有价值的学术素材,可是我们却不能出现哪怕半个森这样的人才,相反,关于饥谨的记忆似乎正在被遮蔽。
另一层面的羞愧,应该是我们的学者们有意识地从局部着眼。直至今日,面对大饥荒的成因,仍然被定性为自然灾害造成的结果。1990年,经济学家林毅夫认为饥荒是公社化和不准退出制度造成的,林毅夫把他的解释放在农业生产制度这个局部上,认为正是农业生产制度的崩溃导致了大饥荒,他构建了一个博弈论模型,论证人民公社制度因为取消了“退出权”而使得社员竞相消极怠工,最终导致农业生产率和粮食生产的迅速下降;1996年杨大利指出,饥荒是由于非理性消费(irrationalconsumption)造成的,杨认为公共食堂是公共财产,最终导致公地悲剧,造成过量消费,形成饥荒;1997年,文贯中和张欣撰文指出公共食堂才是饥荒的导火线,即最初的饥荒并非由于FAD(FoodAvailabilityDecline食物供应量下降)和食物获取权的丧失引起的,而是公共食堂的免费供应和不设上限供应导致的;最新的研究有2003年周飞舟利用分省的数据资料得出地方政府救荒不及时和救荒能力低下,才是导致饥荒及饥荒差异的主要因素。周用返销粮发放数量的加大来说明饥荒发生时大部分省份都作出了反应;用省际调粮高昂的执行成本和迫于政治压力而未向中央政府求助,来说明地方政府救荒能力的不足。
“饥饿”的建设
应该说,上述研究在某一个方面都找到了大饥饿的原因之一,但比较《饥饿与公共行为》,其局部性和狭小视角,以及背后的某种学术勇气的丢失便显露出来。正如这本伟大著作的书名所体现出来的定义,森认为大饥饿的本质原因是公共行为的失误。在森看来,所谓的公共行为,不仅是指国家的活动,而且包括人民大众所采取的社会行为——不仅有“合作”的(通过公民合作),还有“对抗”的(通过社会批评)。前者显示,国家行动的性质和效力在缺乏公众警惕和活动的情况下,非常容易恶化;而后者则显示,公民权力的丢失,导致了饥饿的普遍蔓延。
在《饥饿与公共行为》中,“权力”成为最基本的概念。在书中,森就权力等基本概念进行了数据式的罗列,这些基本概念包括:权力、天资与交换、扩展权力、合作冲突、能力与生活水平、营养不良状态与营养不良、剥夺与贫困、社会保障。
我个人是极力赞成森的结论的。在《饥饿与公共行为》里,我们看到,印度虽然从体制上无法防止下层民众的慢性营养不良,但是却有效防止了1943年大规模饥荒在印度的重演,因为饥荒很快会引起了媒体的注意和报道,印度政府及早地采取了补救措施。印度自从独立之后就没有再发生大饥荒,与此很有关系。反观中国,当时的体制阻碍了饥饿信息向中央政府传达,而群众对整体性的饥饿局面没有起码的知情权,天真地以为自身的饥饿仅仅限于自身,或者仅仅限于一个生产队,或者一个村庄。这种遮蔽很有可能在大饥饿的蔓延中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遗憾的是,今天的中国学者们在探索大饥饿的成因,寻找解决大饥饿的方法的时候,似乎仍然在遮蔽或者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