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广场的蟋蟀
看到这本书,想起2000年曾经到过的纽约的时代广场中央地铁站,现在的印象还是它的穹顶和阴暗的光线,和纽约一样,无法让人感受到温暖,尽管很繁华而多变,也许这本书的主角会有比我更好的体验吧。来自美国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蟋蟀柴斯特,来到了大都市纽约,被一个地铁站报刊亭的主人收养,并和塔克老鼠、亨利猫成为了好朋友。柴斯特拥有美丽的歌声,还会振动翅膀奏乐,很快变成了走红的地铁歌唱家,而最令它感到幸福的,还是和亨利猫和塔克鼠结下的友谊。这部书也包含了对现代工业文明的反思,表达了回归自然的理想。在书里,柴斯特最终选择离开了喧嚣的城市,回到了家乡。这部童话通过讲述蟋蟀、老鼠、猫和男孩之间发生的故事,探讨了友情、关爱的主题,凸显了深刻的人文精神。曾在1961年获得了美国儿童文学最高奖“纽伯瑞文学奖”,在美国拥有众多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