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要求高投入强度大,必需由政府来组织研究机构和企业共同完成。政府的组织能够分担技术开发的风险,保证研究开发能得到有力的政策支持;研究机构与企业的合作,则保证了研究开发的效率,成果更加符合市场的要求,加快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其主要做法:一是政府资助研究开发机构与企业界合作。美国政府将在4年内增加1.8亿美元的拨款,帮助联邦实验室与私人公司签定合作研究协定;政府还督促联邦实验室至少拨出经费的10--20%用于与工业界的研究合作。二是政府和企业、研究开发机构共同组成技术开发联合体或研究开发中心。如美国著名的半导体制造技术联合体,为美国在芯片领域战胜日本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政府通过实施专门计划促进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如英国政府为提高英国制造业竞争力,于1995年推出的“创新制造计划”,总投资1亿英镑,支持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研究,以解决企业所提出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