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元200多年的夏商时期,到秦朝统一货币然后到中国盛唐,伴随着国家统一,经济发展,以民间信贷为主要形式的民间金融日渐昌盛。尤其到了明清时代的钱庄票号,中国的民间信贷业务发展到了高潮。当时并没有官办的金融机构,基本上都是民间金融机构在货币交易和流通中发挥作用。农村主要是当铺,城市以当铺、钱庄、票号为主。
中国的民间金融存在了4000年,历史悠久,繁荣一时。尤其是以近代山西的金融业为代表,可以说代表了当时世界金融的最高水平。在以民间金融业为主的时代,未曾发生过重大的金融风险和金融欺诈行为,民间金融的秩序总体上是好的。
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玉“不琢”就可能长期被湮没于沙砾或乱石中,不见天日。自然资源如此,社会资源亦然。民间金融虽在当今金融资源中份量不大,但贡献不俗。但由于它瑕疵外露,瑜质内敛,长期受到歧视,每每成为整顿金融秩序的靶子。但民间金融的形式不仅局限于允许民营资本兴办银行,开展民间借贷等债权投资业务,更重要的是要发动民营资本设立利用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新兴金融工具的独特运营机制,也许是民间金融突破的一个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