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品房本身所暗藏的空间垄断。开发商们经常说,开发商不计其数,楼盘多如牛毛,存在着激烈的竞争,根本不存在垄断。如果不是房地产而是换成别的商品,开发商们的这种说法无疑是有道理的,也正因为这一点,开发商们的垄断不存在理论才更具有欺骗性。
真相是:住房有别于其他商品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固定性。开发商不计其数,楼盘多如牛毛,但是,上海的楼盘与深圳的楼盘肯定不存在价格上的竞争关系,北京四环外与三环内的楼盘价格也没有任何可比性,即使相邻地区,经济适用房与别墅之间也不会有任何竞争关系。只有位置相邻近、品质相近的楼盘,才能真正形成价格竞争,而同时符合这两个条件的楼盘并不多见。换句话说,住房的固定性特点决定了住房市场的竞争属于空间竞争,这有别于经济学所定义的传统意义上的竞争。
因此,房价具有天然的排斥竞争的特性,这一点恰被聪明的开发商掩盖并忽悠着!在所谓竞争的表象下,掩盖着的却是天然的垄断特性。大的开发商拿地为什么不喜欢豆腐块而喜欢大块地?也是这个道理。大块地为其消除了潜在的竞争,他可以更自由地主导定价权,可以更自由地哄抬房价。房地产领域的水就是如此之深,一不小心就掉进去了!
2.开发商很多,却无法形成竞争关系,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它掩盖了另外一层垄断性。政府既垄断着土地供应,也垄断着融资渠道,开发商虽然很多,但都只能从处于垄断根端的政府手中拿地和融资,在得到这两种资源的以后,开发商们也继承了原来掌握在政府手中的垄断特权,这本身就注定了开发商的垄断其实是非常牢固的。地方政府在向开发商让渡土地和融资权的同时,也得到了相对应的回报,一般不会反过来去拆开发商的台,再去强化开发商的竞争,压缩开发商的利润,使得自己在下一次交易中换取的利润降低。
3.准入限制。开发商们常说,谁都可以搞房地产,因此,房地产不存在垄断。但是,这种所谓的垄断不存在是谎言。我上面已经讲明,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在价格上其实很难真正形成竞争关系,也正因为这一点,他们对新加入的开发商并不敌视,但是,他们却极力反对和抵制非开发商之外的人介入。比如,个人合作建房就是开发商的眼中钉。一方面,开发商担心合作建房低廉的价位把开发商的暴利彻底揭开(像温州个人集资建房,成本不足周边楼盘一半),另一方面,开发商担心因此撕开一个缺口,使部分对住房有需求的人逃脱出他们掠夺的魔掌。
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地方有关部门等在利益方面有共同点者,都千方百计设置障碍,导致个人合作建房寸步难行。这难道还不能说明垄断的存在吗?远的不说,就说这次吧,我这个外行人凭借自己最近几年对房地产领域的关注,仅仅说了几句真话,潘石屹和任志强两个地产界名人便互相投怀送抱,紧紧拧在一起,对我展开车轮大战,如果两个人是充分的竞争关系,依照“同行是冤家”的原理,他们还会绑到一起当着全国人民的面上演二打一吗?潘石屹先生还用得着一遍又一遍地做我报社的工作吗?如果真的如你们所说现在的住房是供不应求,一年不买房的呼吁何以令你们如此恐惧?这一切说明了什么?下次要轮到潘石屹先生值班了,您来回答我吧?
正因为垄断特性,开发商们很容易围绕共同的利益达成某种默契,这种垄断联合操纵房价绰绰有余了!所以不能听信开发商们所谓市场化的谎言,对房市必须实行严厉的监管和调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