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思路,就是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在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进程中,不断调整优化所有制结构,正确处理企业、市场、政府以及所有者、经营者、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确立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主体地位,增强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依据不同时期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政策和实践,我国企业改革发展大体上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8~1992年),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四大以前。这一时期,伴随着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以放权让利为重点,不断进行政策调整,探索多种责任制和企业经营方式;民营企业开始起步并快速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开始进人中国。
改革开放初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成为最为迫切的问题。1979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扩大国营工业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若干规定》等5个文件,标志着以放权让利为重点的企业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开始。1984年3月24日,福建省55位国营骨干企业的厂长经理在《福建日报》上发出“请给我们松绑”的呼吁,言辞恳切地提出“放权不能只限于上层部门之间的权力转移,更重要的是要把权力落实到基层企业”,《人民日报》全文转发了这份呼吁书,这是我国企业改革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两个月后,国务院就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1984年5月10日),即著名的“扩权十条”。“扩权十条”明确规定了企业拥有更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这是对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一次重大突破,也是我国企业改革的探索和必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