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意识形态的视角剖析美国国家本质、拨开中美关系迷雾? ;
作者以构成了美国的国家和社会本质的自由、人权、民主等价值观念和新教思想为切入口来分析美国的外交,认为美国的外交是受到“基督教新教的支配”,美国外交偏重意识形态因素。本书最吸引国人的地方,也许就在于作者披露了部分国外学者从宗教影响对中美关系作出的预测、中美两国交往中应该采取的思路。本书被誉为“观察和思维角度皆与众不同的作品”,例举了一些网上读者的赞誉和著名人物的评价,都不吝溢美之词。所以,本人就不锦上添花了,而就该书的内容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第一,用词随意。
比如,作者在序论中认为日本“是30年前超越意识形态障碍并且不顾盟主美国的反对而与中国建交。”实质上,中日两国关系之间的障碍向来不是源于意识形态;同时,当时形成的美、日、西欧三足鼎立的世界经济格局使得日本谋求改变“经济巨人、政治侏儒”的国际地位,加上中美关系已经解冻,日本不过抢先实现了中日邦交的正常化而已。“超越意识形态障碍”、“不顾盟主美国反对”似有不确切之嫌。
此外,作者论述的是“美国的本质”,所以分析的应该是“美国(的)外交”。不过作者在分析时使用了“美国人的外交”。也许这样的举例是有点吹毛求疵,但“美国”、“美国人”、“美国政府”这些词语有着不同的内涵。
第二,以偏概全。
比如,作者就认为“美国的外交也是以意识形态为目标,而不是单纯遵循利益论原则。比如说二次大战美国的参战,就不是一个利益论能够理清的行为。……美国对二战的参与不是一种很经济的、符合利益原则的行为。”在这里,作者认为美国参加二战,意识形态因素要大于国家利益因素。但是作者忽略了美国参与二战符合美国长远的战略利益。当时德国在欧洲的胜利已经威胁到美国国家利益和国家安全;同时,德国的势力已经深入到美国的后院——拉美地区,美国在西半球“势力范围”的利益受到威胁;此外,日本在亚太地区的势力扩张和“南进战略”严重损害美国的利益。作者还忽略了有着潜在利益冲突、意识形态分歧的美英和苏联建立国际反法西斯联盟的历史事实。
比如,作者认为“南北战争是有着废奴主义传统的基督教与奴役人的制度之间的战争。废奴主义一直是基督教信徒的传统,是基督教持续千年的基督精神的实践。”(第33页)。在这里有一个问题,林肯之前的那些总统们,比如亲吻《圣经》、手按《圣经》宣誓就职的华盛顿、亚当斯等多位总统难道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抑或是他们没有掌握基督教中的“爱人”精神、“废奴主义”传统?所以,作者持有的“基督教的新教思想主导了美国南北统一战争”的观点有些牵强附会了。作者还认为“多数美国人私生活很保守,循规蹈矩。……其实,真正肉池酒林和性混乱的,是在日本或在现在的中国及欧洲的一些国家。”(第41页)作者举例说中国色情网站泛滥、滥交流行、攀比二奶等,难道作者不知道美国有多少色情网站?不知道美国有很多为成功人士、社会名流服务的“高级夜莺”?作者在行为过程中总时不时的、自觉不自觉的在崇拜基督教的精神,美化着基督教义对美国人民的正面影响。
“尽管美国一直有孤立主义的主张,但美国自建国以来孤立主义就没有得志过”(第69页),作者的这一观点有悖于美国独立以来的对外关系史;“所有我国学者,都将美国的对外政策解读为追逐利益的行为,没有考虑到意识形态对其内外政策的影响”(第70页),作者至少遗漏了王晓德的《美国文化与外交》一书。
第三,前后矛盾。
作者写道,“世俗化国家的学者,我国的研究者们也喜欢用利益论来解释美国外交的意识形态色彩,他们说,在全球实现民主化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作者认为“这是一种自虐式的说法。难道民主不是中国政府追求的目标,不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随后作者认为,“美国人所热衷推行和维护的自由、人权、民主的价值观和制度,看起来是世俗的价值观和社会制度。但实际上起源于基督教新教的价值观和宗教改革,体现着基督新教的信念。……”
这么长的一段摘录,从中可以看出2个问题:
首先,“民主化”本来是一个西方特有的历史概念,而现在被认为是所有国家政治发展的必然方向和终极目标。“民主化”一词具有了“顺之者昌、逆之者亡”的话语权威和意识形态权威。所以,作者说出“难道民主不是中国政府追求的目标,不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这样的话。作者还写道,“近代的人权、自由、民主等思想实际起源于基督教宗教改革和以后形成的新教教义,起源于新教教徒对《圣经》的新的理解和诠释”(第31页),“美国人的对华外交,也遵循着基督新教的理念。”(第157页)。在这样的国际关系的语境中,藏身于“民主化”背后的“西方化”或者“美国化”甚至是“基督教化”,“民主化”这一概念是更符合“表面世俗化、实质宗教化”的美国的国家利益还是中国人民的利益?突破不了现有的西方霸权语境,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追求的“民主”就未必是真正意义上的、客观普世的“民主”,而对这一未必真正客观的“民主”的任何不恭敬态度,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被扣上“反人类”的大帽子。
其次,需要思考的是,“在全球建立一个基督教文明的社会和国际秩序”难道仅仅出于不以“山巅之城”、“人类灯塔”自诩的美国的意识形态推动,而没有美国的国家利益的考量?陈乐民先生曾说,“用意识形态作为对外关系准则,其实不可能是纯而又纯的,它经常会用来掩盖其实并非意识形态的意图。”个人认为,相较于作者的观点,陈乐民先生的话也许是一个合情合理的结论。说到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作者认为,世俗化国家一般以国家利益为外交政策的出发点,而偏重意识形态或宗教色彩强烈的国家的外交则深受意识形态影响。此外,作者认为“(对美国外交政策)世俗化的利益论考量,是经不住推敲的……意识形态才是美国外交政策的基石。”(第70页)在这里,作者有割裂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二者的关系的倾向。国际利益和意识形态的确是两个相互不同的概念,具有异质性;但二者之间也有一致性:意识形态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刘建飞:《论意识形态与国家利益的关系》,《现代国际关系》2001年第7期)约瑟夫&;#8226;奈也认为国家利益可以包括人权和民主这类价值观。在现实外交政策中,很难清楚、明确、定量地将国家利益和意识形态对外交的作用区分开来。
第四,关于中美关系。作者指出中美关系的对立,实质上是意识形态的对立;国外学者对中美关系未来的演变存在着悲观论(中国继续世俗化,中美会对立,成为死敌)和乐观论(中国将会福音化,中美会和好,甚至结盟)两种论调,但“主导权似乎在中国,因为中国政府和百姓一直是聪明、智慧、务实而又敬畏天道的”。(第186页)这里,我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虽然作者未确定无疑的指出其立场,但有从“利益论”跳向“意识形态论”中的“乐观论”的倾向。
作者写道,“书中提出的一些看法也是颇能刺激和震惊人的,引起一些人的怀疑或反对,甚至是叫骂。包括去了美国的中国人士,这与中国学术界的长期的闭关自守、一言独大的特点有关。”言下之意,对作者持怀疑、反对、叫骂态度的人是“闭关自守”的,受到中国学术界“一言独大”毒害的;而说作者“比李敖还敖”、“两百年才遇的一好文章”的人才是“与时俱进”的,敢对中国学术界“一言独大”叫板的。如此看来,在这样一个睁眼看世界、争宠抱美国的时代,我应该属于又一个被中国学界毒害的、思想僵化的、不理性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