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歌在《美国的本质》一书中,将美国的外交定义为意识形态外交,认为美国的外交政策本质是为了在全球推行其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完全否认其外交政策的逐利目的。作者的论述不可谓不精采,观点也让人有耳目一新之感,但遗憾的是,作者的观点无法令我信服。在我看来,作者论证过程中的问题显而易见,尽管他此书名为“本质”,但作者恰恰是没有看透美国国家利益的本质,将美国的利益理解的太过狭隘化和表面化了! ;
于歌在此书的开篇便对国家利益作了明确的定义:“所谓国家利益,一般是指以经济利益为主的领土、资源、市场等可计量利益以及国家安全等不可计量的利益”。按照作者的定义,读者很容易发现,美国历来的外交行为(包括所谓的单纯考虑意识形态的对外政策)最终无不是在维护这两种国家利益。美国对外推销其美式民主价值和政治制度,其理论基础应是所谓的“民主和评论”,此理论认为西方式的民主国家之间不会发生战争,当彼此存在利益冲突时,会采取协商对话的机制解决问题,互相妥协,寻求双赢。只有那些美国眼中的“非民主国家”才容易铤而走险,以武力解决与美国的利益争端,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所以,在美国看来,维护世界和平稳定、最终维护美国国家安全(这是美国最看重的国家利益之一,也是书的作者在论述过程中忽略了的一个“利益”)最有效的办法,不是已被近代历史反复证明靠不住的“力量制衡”和“均势外交”(两次世界大战就是这种“国际安排”的恶国),而是在世界各国普遍建立西方式的民主制度,让各国人都接受其所谓的“普世价值”。只有这样,美国人在心理上才会获得一种安全感。同时,世界秩序的和平与稳定,也有利于为国际贸易和投资创造一个有利的市场环境,最终有利于美国资本的赢利(这是美国国民的经济利益),也有利于美国的国家安全。至于美国为何常常对一些“独裁国家”视而不见,甚至有时还与之合作,我以为,正是因为这些国家或者暂时力量弱小(如南美和非洲),一时半会儿还威胁不到美国的安全和利益(不意味着美国会永远对其听之任之,待腾出手来,这些国家自会成为其下一个目标);或者力量比较强大,美国无法通过强硬的遏制手段使其“变色”(那将会重创美国的安全利益和经济利益),只能采取“接触”外交,慢慢对其进行演变(能否成功是另一个问题)。所以,无论是“鸽派”还是“鹰派”,虽然都在通过不同手段推行美国的意识形态(一个靠遏制强加,一个靠接触演变),但其最终目的,却是为了维护美国的根本利益(安全利益和经济利益)。如果按照作者的观点,认为美国外交是意识形态外交,就无法解释美国与意识形态不同的国家合作与共处的现象。
作者书中的一些文字,表面看来可以佐证其论点——即美国外交是意识形态外交,非利益外交——的正确,但只要进一步深究,就会发现,这些文字恰恰道出了美国外交的根本目的是维护美国国家的根本利益。这里仅举一例说明其问题所在:
作者书中写道,美国参加二战完全是出于意识形态考虑,是为了维护自由世界对抗法西斯独裁,并认为美国参战对其经济很不利,美国在战争中牺牲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国民经济倒退几十年,且在战后为了欧洲和日本的重建,美国通过马歇尔计划给予欧洲日本巨额的经济援助,都是“掏自己的腰包”。作者并援引基辛格的话论证自己的观点:“为了自由的未来和美国的安全,罗斯福无疑会让美国参战”。
我们可以设想,如果美国不出兵参战,后果将是轴心国法西斯集团最终在东西两线取得胜利,掌握压倒性资源优势,威胁美国的国家安全。而美国参战的目的中,难道不包括保卫自己国家安全的考量吗?基辛格所说的“美国的安全”难道不是美国的利益所在吗?“自由的未来”难道不包括“自由世界”未来的经济繁荣吗?如果一国的国家安全(不可计量利益)都无法保障,其他可计量的利益又从何谈起呢?至于说马歇尔计划是“自掏腰包”,有损本国经济利益,这样的看法无疑更是经不起推敲的。众所周知,马歇尔计划对“自由世界”的财政支援绝非无偿赠与,而是一种长期投资,美国最终可以得到更多的利益回报,当然,欧洲也能从中获益。况且,复兴欧洲市场环境,于美国资本和商品的输出和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作者只为美国经济算“短帐”,仅仅看到参战给美国经济造成的短期损失,却没有看到美国从参战中获得的巨大利益远远超过其所受的那一丁点损失,这绝对是不应该犯的低级错误。
要之,我对美国外交的看法是,美国对外输出其意识形态和政治制度,意欲“美化”世界(至于能否“美化”成功,则是另一码事,因为这取决于接受“输血”国自身的“体质”),这绝对是真心诚意的,而非许多人以为的只是一个骗人的“幌子”,也就是说,“西化”是真!这一点,从战后美国对德国和日本等国家的改造可以证明。继续法西斯化的德国和日本,将严重威胁美国的根本利益。而一个接受了普世价值的德国和日本,在其自身国家利益和民众福祉得以实现的同时(这是美国的手段),也会使美国的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获益(这是美国的目的)。但归根结底,美国的“意识形态外交”只是手段,其根本目的,仍是要维护美国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我们只能说,美国不同于传统强权国家,其追求自身国家利益的方式是与输出意识形态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一点与古往今来的许多国家都不同。换言之,美国往往并不计较一时一地的利益得失(这往往被那些与美国价值观不同的国家所误解,以为美国并不追求利益),美国追求的是长远的、可持续的利益!这样的利益,只有通过推销自己的意识形态,才能获得。在美国人看来,只有通过在全世界推广其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才能最终实现美国利益的最大化。手段与目的紧密相连,不可分割。
不过话说回来,我倒是为作者的观点想到了一个辩护理由,即,美国作为一个新教国家,其在全球追求经济利益和安全利益的外交行为,最终仍可以被看作是出于宗教意识形态考虑,因为,美国国民的普遍富裕和生活优裕,恰恰可被当作美国是“上帝选民”的最有力证据,而美国的逐利外交,最终也是清教徒通过自己的努力致富在“荣耀上帝”。但是,这样的意识形态外交,在不信教的世俗国家看来,还能被叫做“意识形态外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