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意见明确提出,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障管理制度,有效整合基本医疗保险经办资源,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的统一。胡锦涛总书记在2009年5月22日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会议讲话中进一步强调,“整合管理资源,加强社会保障机构能力建设和统一的管理服务体系建设”。但是,城乡医保统筹,这项惠及亿万人健康福祉的惠民工程为何迟迟不能进入实质性的全面推进阶段?城乡医保统筹,到底还在等什么?
“等”国家对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统一设计,形成覆盖广泛、相互贯通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现在已有多个地区率先进行了城乡统筹的探索实践,但由于没有国家层面的指导意见,导致地方在推进过程中遇到重重阻力。因此,建议国家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统筹城乡医保体系通盘考虑,提出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便于地方贯彻执行,以利于破解制度壁垒所造成的险种间的衔接难题;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制度在筹资标准、保障水平、参保组织、经办体制、服务方式等方面的差距,体现社会公平;同时,加强对医疗保险服务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能和监督管理水平。
“等”国家明确实行城乡一体化的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医疗保险的归口管理。针对目前城乡医疗保障处于“二元分割”的现实状况和问题,应由国家进行宏观决策,统筹安排。根据有利于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思路,抓紧研究整合管理资源,理顺医疗保障管理体制,将目前分散于多部门的城乡医疗保障工作,明确由一个部门实施统一管理并协调各险种的经办服务,真正建立一个制度合理、运转规范、保障有力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