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最佳的定义可能是真心对待某个生命体或物体(可以是人、物品、动物),使其整体感到快乐,但被爱不一定感到快乐。
爱是无私的奉献与给予,包括物质、感情、行动等形式。有爱的人有朋友,博爱的人朋友广。没有爱的人特吝啬不关心其他的一切只有自私,这种人父子兄弟视若路人甚至仇人相见。这种人是社会发展的障碍。爱是与生俱来的,所以可以认为是本性的特质,换言之,爱是作为人必须具备的本质之一。虽然世界各民族间的文化差异使得一个普世的爱的定义难以道明,但并不是不可能成立(沙皮亚-沃尔福假设)。爱可以包括灵魂或心灵上的爱、对法律与组织的爱、对自己的爱、对食物的爱、对金钱的爱、对学习的爱、对权力的爱、对名誉的爱、对他人的爱数之不尽。不同人对其所接受的爱有着不同的重视程度。爱本质上为一个抽象概念,可以体验但却难以言语。
爱和喜欢(喜爱)有所不同。喜欢包含“想拥有,想得到”。例如:我喜欢奔驰轿车(我想得到奔驰轿车);我喜欢这个女孩(我想和这个女孩在一起);我喜欢吃苹果(我想吃苹果)等等。
喜欢,仅代表个人心里感受。当见到喜欢的人或事物时,自身感觉到快乐。
当喜欢达到一定的强度,人就会为之付出物质、时间、情感,甚至倾其所有,这时就上升为爱。
爱,代表着愿意为对方无条件的付出,而不求回报。就像母亲对孩子的付出一样。
爱是愿意为喜欢的人付出。如果不愿付出,仅仅是追求在一起时的快乐,那仅是喜欢。
国际知名慈善公益组织君友会认为:爱的表现必须由近而远,善的励行必须由小而大,爱与善都必须要由内而外,由自己而别人,以自己为中心点不断地扩大,从自己、家庭、亲戚朋友、小区,慢慢扩展到社会上,扩散到整个地球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