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斯·高汀绝对称得上是一个“以想法作为一技之长的人”。他是雅虎前副总裁,是斯坦福商学院MBA,是Squidoo.com的创始人兼CEO(该网站旨在让普通人能够更容易地投身慈善事业),也是商业杂志《快公司》的专栏作家和“全球最受欢迎的100个博客之一”的博主。然而,真正让人们记住的并不是这些,而是他的那一系列畅销书及其所炮制、宣扬的概念。“许可营销”、“喷嚏营销”、“紫牛”、“部落”、“小就是大”……高汀的厉害之处在于他熟谙营销真谛、懂得市场所需,并且能以极为通俗、生动又不失锐意的词句来阐明道理。作为当今“最具有影响力的商业思想家之一”,高汀的个人事例实际上就是对他《紫牛》一书的最好演绎——要么“默默无闻”,要么“与众不同”。
不可否认,高汀的许多想法和说法都得到了认可,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受人追捧、广为流传,但仔细推敲他的言论,绝大多数来自转述和整合。这或许从一个侧面解释了为什么高汀才思敏捷、勤于著述,却至今尚未跻身一流营销学大师行列。同西奥多·莱维特、菲利普·科特勒、杰克·特劳特、阿尔·里斯等相比,高汀充其量只是一个商业观察者、营销研究员和畅销书作家。如果说,前面几位大师是名副其实的观点制造商,那么,高汀只能算得上是如假包换的观念经销商。
这一结论可能有失偏颇,但至少在他最新的作品《肉丸冰淇淋营销学》中又再次得到了佐证。这本书和高汀早前其他著作一样,依旧沿用了可以被称之为“高汀式风格”的写作套路。套路一,标题命名上的“语不惊人死不休”。在这里,“肉丸”和“冰淇淋”都不是实称,而是虚指,对应的是传统和创新的两种营销模式。至于为什么用“肉丸”和“冰淇淋”作比喻,对此,高汀的回答是“如何制造和销售肉丸是众所周知的,看起来安全而又简单,但也正因为太过普通,不可能有大的发展。新营销则是加在冰淇淋顶端的奶油和樱桃,是能够带来巨大回报的一系列技术手段”。在书中,高汀还大声疾呼,“别再生产肉丸了,开始生产能够和热巧克力与蜀葵酱等圣代配料相搭配的东西吧。”当然,高汀这样说没有错,他考虑到了注意力经济下的读者心理,倘若他不用噱头和花招,简单朴素到一句“新营销比旧营销要好”,谁还会有兴趣掏钱买书来看呢?套路二,用堆砌、排比式的例子来说明一个不难理解的原理。高汀喜欢用例子,也擅长举例子,这个习惯从一开始的《许可营销》中就展露无遗,到后来的《紫牛》、《紫牛2:免费力量大》、《行销人是大骗子》中也一以贯之。如今,在《肉丸冰淇淋营销学》中高汀“故技重施”,为了描述14个新营销的趋势,他用了大量的商业案例来说明、阐释。虽然这一做法能够帮助读者尽快明白趋势究竟是什么、有什么,但毕竟就严肃的行文结构而言,需要对原理的内涵、外延给予准确的定义,例子终究是为了加强说明,而不能越俎代庖。套路三,不忘“拿来主义”,坚信“有用的就是好的”。在高汀眼中,新营销并非单一的事件,也不仅指网络科技,而是14项趋势错综交织的产物。这14项趋势包括生产者和消费者的直接沟通和交易(其实就是“产销合一”)、长尾理论、外包、世界分得越来越细、沟通无极限……够了,就拿前面几项来看,是不是觉得很眼熟呢?没错,它们并不陌生。阿尔文·托夫勒、克里斯·安德森、杰夫·豪(人家甚至洞察到了“众包”)、菲利普·科特勒、托马斯·弗里德曼等在其各自的著作中分别都探讨过。
既然如此,这是不是意味着高汀的作品,包括眼前的《肉丸冰淇淋营销学》不堪一读呢?回答是“也不尽其然”。尽管高汀的营销学思想不成体系、又过于庞杂,但它基本结合了三个不变的基本要素。首先,随着电视工业综合体时代(TV-Industrial Complex)的结束,市场营销者们失去了对广告人群和广告时机的控制。其次,在一个消费者更占主导地位的市场里,营销人员必须表现出对消费者更大的尊重;营销人员不能滥发电子信息,不能使用欺诈手段,要信守承诺,要学会倾听客户的心声。最后,推广一个创意的唯一途径就是要使被推广的创意引人注目。高汀把推广创意的人称为“打喷嚏的人(Sneezers)”,把被推广的创意称为“创意病毒(IdeaViruses)”,而把那些出众的、卓尔不群的产品或服务称为“紫牛”。
“新营销并不等于成功,更多的时候创新是风险的代名词。”就像高汀对待新营销的态度一样,我们对待高汀及其作品的态度也应当力求中立和公正。客观地讲,高汀的作品除了一些新名词、新称呼,在内容上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突破和贡献,但是,对于一些想要“窥一斑而知全豹”的营销新人来说,他的一系列著作确实能打开一幅幅别开生面、精彩纷呈的商业新画卷。
【美】赛斯·高汀:《肉丸冰淇淋营销学》,海天出版社2009年11月第1版,定价:25.00元。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