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鬼的《母亲杨沫》一书早已名声在外,我曾经在一张报纸上读过其中的部分章节,感觉作者老鬼是个将门虎子,不愧是作家的后代。而事实上,他早期的作品《血色黄昏》我也曾经买过,只不过那时候还不大清楚他就是写过《青春之歌》的著名女作家杨沫的后代,而对他使用“老鬼”这样一个笔名多少有些好奇。
前天在住宅附近的一家书店闲逛,一进门就看到了《母亲杨沫》这本书。想想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怎么就这么轻而易举地发现了呢?结果自然是想都没想就掏钱买下了。哪想到,书买回来,还没来得及看呢,今天就在一个叫“道德文章”的个人博客上看到一篇转载的老鬼写的文章,题目叫《<母亲杨沫>出版遭遇》。
通常来讲,一个作家在自己的书出版之后都会写点什么来作纪念,无非是讲讲为什么要写这本书。然而老鬼的这篇文章却用“遭遇”来命名,显然是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内幕和隐情的。仔细读完才发现,原来这本书有两个版本,新版本还没有出,我买的这个版本恰恰就是老鬼所说的“错误百出”的“目前在社会上流行的版本”。
原来,老鬼的这本书原来是想交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的,但签约的时候却是跟长江文艺出版社下面的一个硕良文化公司,负责书稿编辑的是退休后返聘的“老出版家”刘硕良。而正是这位当过右派、获得过韬奋出版奖的资深“老出版家”让他知道了“现在的出版社,没签订合同前是孙子,等签了合同,马上就成了爷爷”的道理。其主要事实是:设计封面不征求原作者意见,书稿清样不给原作者审查,擅自为该书章节添加提要而不经作者同意,擅自使用策划人的宣传而不经作者同意,甚至,擅自修改书稿,将正确的改为错误,等等。
(上图为两本书,前者是未经作者审阅的也是我买的那本)
这样的事情既然发生了,那作者怎么可能不生气?老鬼在详细叙述了自己的出版遭遇后,总结出了五点教训:“一,不要迷信名人,名人往往名不副实。而且名人通常都特自以为是,独断专行。所谓资深出版家更不可迷信,连很多出书的基本规矩都不遵守。二,不要以为右派都特好。右派里有很多敢说真话,博学多识,品德高尚的人。但也有有问题的,比如偷东西、猥亵妇女、沽名钓誉的等等,切不可以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以为所有右派都是圣人。三,签出版合同一定要慎重,对一些约定俗成的东西也必须明确写上,比如图书的印刷质量、用纸、编辑后看不看清样、报纸刊物转载稿酬的分配等等,都要写清楚,否则就会出麻烦。四,尽量要与出版社直接签订合同,避免与文化公司签订。不能说文化公司都是骗子,但像硕良文化公司这类不讲规矩的也确实有,出了问题不好办。五,不要太贪,好事不可能都让你一个人占。有时候,这方面你得到了,另外的方面却会失去。
这第五条教训是因为,这本书原来是想给团结出版社的,后来老鬼觉得人家不大气,不肯提前预支稿费,而且版税也没有长江文艺许诺的多,而且长江文艺还答应帮他出另一本书。呵呵,所以他认为这是自己贪得太过了,总以为天下的好事都属于自己,按照他自己的话讲,就是当时热血沸腾,连老婆的提醒和意见都听不进去了。
其实老鬼总结的教训,还是挺有普遍性的,值得我们这些旁观者记取。不过,我还有一个小问题,那就是买下的这本未经原作者审阅而又肯定有错误的书,我到底是读还是不读?而将来的新的版本,我到底是买还是不买?(很有意思的是,价值中国网现在用的也是盗版的那本书的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