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所有社会进步的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
没有契约的文明就不是真正的文明。只有具有契约精神的民族,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机会。可以肯定地说,走在文明世界前列的群体,无一不是契约精神的楷模。欧美国家商业文明、政治文明的辉煌,在很大的程度上得益于他们优良契约精神。
然而,客观地说,正是本书所指的“契约精神”成就了现代意义上的管理学,它所假设的组织成员关系即是一种稳固的契约关系,在这里,契约精神成了一种高尚的契约文明。而起始于上世纪70--80年代的企业文化理论的兴起,却严肃地提出了对组织关系中契约制度的质疑,并且认为契约制度不但不是万能的,而且是一种迂腐、无发展潜力的意识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