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 全称《金刚般若波罗蜜经》,一卷,印度大乘佛教般若系经典,后秦鸠摩罗什译。般若,梵语,意为智慧;波罗蜜,梵语,意为到彼岸。以金刚比喻智慧之锐利、顽强、坚固,能断一切烦恼,故名。此经采用对话体形式,说一切世间事物空幻不实,实相者即是非相;主张认识离一切诸相而无所住,即放弃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和追求,以般若智慧契证空性,破除一切名相,从而达到不执着于任何一物而体认诸法实相的境地。《金刚经》是中国禅宗所依据的重要经典之一。
唐玄宗为推行三教并重的政策,从三教中各选一典籍,亲自加以注释,刊布流行。儒教选《孝经》,道教选《道德经》,佛教选《金刚经》。《金刚经》不似大小品般若类经典之浩瀚,又不似《心经》之简略,又宣说般若的空慧佛理,所以弘传很广。《金刚经》最后一偈曰:“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被看作是全经的精髓。
原经译文没有分段,传说南朝梁武帝之子昭明太子萧统将全经分为三十二段,称三十二分,且各加上标题。后世流通本多袭用之,本书因之。
汉文译本中通行的有北魏菩提流支、南朝陈真谛之同名译本;另有隋达摩笈多《金刚能断般若波罗蜜经》,唐玄奘译《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义净译《能断金刚般若波罗蜜多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