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进入了知识产权保护时期。
在之前,由于国家弱小,技术发展不如其他发达国家,无论是对商标还是对专利的保护对我们的发展都不太有利,当时间走进二十世纪的八十年代,知识产权的保护成为了我们的期盼。
而《商标法》就诞生了。商标法也几经修改,04年的版本应该说已经跟国际基本上接轨,这也为我们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交流提供了一个更合适的平台。
今天越来越多的企业申请注册了自己的商标,从以前的简单加工,走上了品牌生产和推广的道路,这与《商标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不无关系。
然而,当一个行业的重视,必然带来一个行业的变形,在越来越多人以抢注商标,注册多个商标销售盈利 的环境下,商标局出台的企业注册制,企业法人限制注册制给很多一个警钟:商标的保护,不是给部分人盈利的,而是创建更好的民族品牌,让自己的品牌走向世界的。
记得看过一个案例,说的是大家都很熟悉的“永和豆浆”商标,最先在我国把“永和豆浆”买到各个省市的人却因为商标权的问题,不得不高价使用这个商标,前两年,在使用年限到来的时候,又不得不放弃”永和豆浆”的商标,而在十年的争取中,该人也没有很好地注册自己的商标,最后还是购买了一个现成的商标,记得电视台采访的时候,他说的是注册的时间比较长,但是怎么长,也长不过10年。
其实,根本的问题是,他并没有更多地了解台湾的商标法,当他把“永和豆浆”的店开到上海的时候,他也没有好好地研究大陆的《商标法》,这就是为什么我要重点推荐一本法律书的原因。
希望”永和豆浆”的案例能给大家一个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