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任何形式的社会消极现象本身,在其初期发展时都构不成对社会发展的较大滞阻力一样,我们目前存在的贫富悬殊问题,本身所具有的作用也是有限的。但是,如果其发展得不到恰当的控制,那么,贫富悬殊与我们所允许的合理差别之间,就会失去“度”的界限,从而引起人们的导向判断上的失误,这种判断失误的最突出之处,就是把贫富悬殊作为社会事实上的发展导向来看待,并错误地由此设计个人及小团体的发展,从而导致贫富悬殊所连带的示范效应,即贫富悬殊范围的逐步扩大。
此外,对于小范围贫富悬殊问题如果不能及早予以重视,还有可能引发某些在现阶段本来还构不成大范围内出现两极分化因素的因素,今后逐步在较大范围内发展而发生性质上的变化。
小范围的贫富悬殊在大范围内影响了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社会发展中保持合理的差别,可以使处于落后状态的社会成员通过努力,向发展较快的人看齐并奋力追赶,并由此促进发展较快的人更加加快步伐,进而形成发展上的良性循环。然而,如果一部分社会成员在收入上大大超过其他社会成员,尤其是这种收入在通过不合法、不合理方式取得时,其他社会成员在望尘莫及和不能以身试法双重心态的挤压下,就失去了向前追赶的积极性,并相应造成较为明显的失落感和被社会遗弃的心理失衡,严重影响其劳动热情,并在一定程度上对社会的政策表示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