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来不欺负别人,因为那不是英雄所为,英雄应该救死扶伤,而不是恃强凌弱。我专门喜欢挑战那些爱欺负别人的嚣张孩子,把他们打趴下的那一刻,觉得自己就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大侠,真有一种抱剑行走江湖的冲动,却不知江湖在哪里。那是我最开始有成就感的时候,我在那时就知道要做英雄就得做好事,让别人承认。
小的时候,东北的冬天冷得出奇,狂风怒吼,大雪漫天。但我和小伙伴们全然不顾,一溜烟地往外跑。
左邻右舍的小伙伴们,每天都按时集合,人手一把弹弓,兜里鼓囊囊的都是小石子或晒干的泥弹子,见到鸟(最多、最常见的是麻雀)就打。在那个一年到头不知肉味的年代,那些胖得圆滚滚的麻雀极大地满足了我们的口腹之欲。
我的“弓法”在小伙伴中是最准的,只要看准了目标十有八九能射中。一旦有麻雀应声落地,小伙伴们高兴得欢呼雀跃,佩服之情不必说。当我们把麻雀烤熟的时候,大家总以一块肥厚的胸脯肉,来奖赏我高超的“武功”。每到那时我心中就有种被推崇的感觉,就好象自己考取了状元一样。于是我知道了要鹤立鸡群就必须做得比别人好,比别人做得好就会有不一样的回报,比如说那块肥厚的胸脯肉。
转眼到了上学读书的年龄。开学的第一天,我早早就起床了。父亲要送我去上学,我说不用,我知道学校在哪儿。我心想,要是连上个学都要大人陪着去,以后可怎么做英雄。回想一下,那时候的我就已经很独立了。
小学前几年,我的学习成绩一直都挺好。那时候,有种读物叫小人书,现在已不多见了。《封神演义》、《三国演义》、《西游记》、《三侠五义》……那一幅幅精美的画面和鲜活的人物形象令我如痴如醉,年纪稍大一些便千方百计地弄来整套的名著读。有那么几本书,随便讲哪一段我都能说上来。
学校距离我家不远,我经常带着同学回家吃东西。吃完东西,我就给他们讲故事。在他们崇拜痴迷的眼神中,我更加兴奋,讲得声情并茂,一旦遇到忘记的地方就即兴演绎一段,也能把故事说圆得像那么回事儿。就这样,我自然而然地成了孩子中的无冕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