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的理性
——《政治正义论》读后记
陈敏昭
(三门峡行政学院472000)
十八、十九世纪,正是英国产业革命蓬勃发展时期,也是北美独立革命、法国大革命风起云涌之时。与之相应,人类知识思想界也产生许多杰出人物和他们不朽的著作,如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卢梭《社会契约论》,伏尔泰《风俗论》,约瑟夫·西耶斯《论特权和第三等级是什么》,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马克西米利昂·罗伯斯比尔《革命法制和审判》,约翰·洛克《政府论》,约翰·密尔《论自由》、《代议制政府》,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皮埃尔·勒鲁《论平等》,尼古拉·别尔佳耶夫《人的奴役与自由》,大卫·休莫《政治论丛》,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霍布豪斯《自由主义》、《民主与反动》、《社会演进与政治理论》,伊曼努尔·康德《关于生命力的真实估计之思考》、《纯粹理性批判》,威廉·葛德文《政治正义论》,约瑟夫·蒲鲁东《什么是所有权》、《论人类秩序的建立》,牛顿《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等。他们用他们的聪明睿智、正直、善良和真诚,使我们比较深刻地理解了自由、平等、公正、政治、民主、经济、社会、自然、历史以及我们人类自己。
在人类有史以来的时空里,多少人的悲欢离合,日常的蝇营狗苟,都已经为历史的洪流所淹没,消失的无影无踪,了无痕迹。但是先哲们的伟大思想,却似漫漫历史长夜里的点点恒星,光彩耀目,恒古长新。他们的思想代表了那个时代人类的进步,也代表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蜕变,也是那个时代人类成就和文明的总结,同时标志着一个全新时代的开始。
有句话虽然是在二百多年前说的,但是我感觉在今天仍然非常时髦、非常现代:我们不能选择历史,但是我们能够从历史中自由地选择我们学习的榜样。十八、十九世纪正是人类科学技术飞速发展时期,欧、美革命胜利后社会经济高速增长时期,也是启蒙运动蓬勃发展时期。前面我们提到的那些和和没有提到的无数先哲们,用他们的理性思考和实践,引导着人们从愚昧、非理性、盲从、以及专制的黑暗世界中走向光明、走向未来,回归纯、真、美。然而在当时,宗教势力和封建专制的势力仍然非常强大。当大多数人在巨大的威胁和利诱面前选择了低头和服从的时候,只有极少数人保持着清醒的理智和坚贞不屈的勇气。勇气何来?是知识、信仰和虔诚给了他们勇气。在危险面前,是知识、信仰和虔诚支撑着他们;在困难面前,是知识、信仰和虔诚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能够激发一个人的灵魂永远保持高傲、高贵、高大的,也只有知识、信仰和虔诚。
他们希望通过他们的努力,缓和各个等级之间的差别和矛盾,引导进步的人们和社会大多数人同情被压迫和低贱者的正当要求。但是,他们又强烈反对暴乱和流血手段解决问题,反对歧视和仇视,也不间接支持流血斗争。无论我们今天的社会矛盾和冲突已经达到了什么程度,他们确信通过他们理智的劳动——著述和诚挚的论述,能够化解部分矛盾,能够让掌握权力者和既得利益阶层适应社会发展和潮流,自觉走向政治理性、政治正义,保持和加强同情心和善心,追求我们作为人类应该追求的真正幸福。如果不能这样,或者任由流氓无产者组织社会低层通过暴力革命来解决问题,那么,历史上许多惨烈的事件又可能重演,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这就是英国十八世纪的先贤之一威廉·葛德文在《政治正义论》中苦口婆心告诉我们的。
威廉·葛德文( William Godwin)(1756-1836)是英国在那个大革命、大发展时期的著名政治哲学家和作家,二十多岁的时候,他曾经做过几年基督教加尔文教派的牧师,后来受十八世纪英、法启蒙思想和唯物主义的影响,与宗教脱离关系,专心从事著述,撰写了《政治正义论》、《法国哲学》、《英联邦历史》等多部著作。《政治正义论》的全称是《论政治正义及其对道德和幸福的影响》,全书共三卷。1793年在作者37岁时初版,此后,多次再版,并被翻译成多国语言在不同的国家出版。我国在1946年、1959年、1982年等多次出版这本书,可见其受欢迎程度。我阅读的版本是商务印书馆1982年的版本。
《政治正义论》的第一卷分为四篇:第一篇从人的社会地位来研究他们的能力;第二篇社会原理;第三篇政权原理;第四篇见解在社会和个人中间的作用。第二卷包括第五到第八篇:第五篇论立法和行政权;第六篇与政治制度有关的民意问题;第七篇论犯罪和惩罚;第八篇论所有权。第三卷是对一、二卷的补遗。看看这些标题足以吸引人民去阅读它,如果再看看具体的章节标题那就更吸引人了。如第三篇政权原理:第一章政治理论家的体系;第二章论社会契约;第三章论约定;第四章论政治权力;第五章论立法;第六章论服从;第七章论政体。其他章节还有更吸引人的标题与内容。每当你读完一个章节,作者就象一位拨开云雾的高手,又象一位娓娓道来的谈心者,帮助我们解答许多一直盘绕在心头的疑问和疑惑。
威廉·葛德文认为,人是理性动物,理性应当主宰一切。人的智慧完全是环境的产物,人生来并没有什么天赋观念。人的善恶主要是由精神环境——法律、制度、教育、文化等形成的,而不是自然环境的产物。人类祖先的智慧并没有发展到十分完善的地步,还应该继续发展和不断完善。人是根据自己对事物的认识而采取行动的,自觉的行动取决于理性的判断。只有当理性和道德的原则在社会管理制度中占统治地位时,这个社会才能称为健康的社会,正义的社会,才能有政治上的公正。公正的制度是符合理性要求的制度,是符合文明发展规律的制度,不是突变的制度,更不可能是断代的制度。威廉·葛德文认为,公正制度同其他真理一样,是能够被人们所认识、所发现、所接受的。理性政治的目的就在于:不使社会各阶层之间发生剧烈的利益矛盾和冲突,促进人们之间利益的协调、结合和相互照顾。这绝非象某些人说的那样是天方夜谈和空想主义。事实上,有理性的人绝不这样认为和那样从事,有理性的人是参透了人生意义的人,他知道,在人这短暂的生命历程上,活着的意义就在于实实在在为大多数人谋求造福。
威廉·葛德文先生认为,实现政治正义的前提是:人人生而平等。人的先天条件、才能和知识有差别,但是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和取得生活资料上,都有平等的权利。个人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社会(或者政府,或者国家,或者其他团体)除了个人公开声明授予它的权力之外,对个人没有任何支配的权力。人的行为准则是正义,而人类所有的罪恶都是非正义。威廉·葛德文先生的理性政治和天赋人权思想,有力地痛击了封建制度和落后残余势力,也有力地批驳了禁锢人们思想的宗教迷信。
在政权问题上,威廉·葛德文先生更有非常理智的、耐人寻味的观点。他认为,政权是一种超越理智的强制机构,是集合社会各种力量的强制力,它之所指,就会造成极大的破坏力,即便是所谓的“好事情”,对部分人可能是好事,对其他部分人群可能就是伤害(执政者,你想过这个问题吗?!)事实上,政府是一种社会弊害:它是由极少数人的错误和邪恶以及所谓的共同理想而得以存在的。我们首先说前者,为了限制和制约少数人的邪恶,政府(包括封建政府,集权专制政府,也包括所谓的民主政府)就借助公权力、借用我们出让的权力制造出更大的恶:以假想的强大的敌人为目标,花费民众缴纳的巨额税款,制造出超乎想象的超级机构、人员和武器,在多数时间内,除了自己不断给自己制造麻烦、给自己的人民制造麻烦之外一无用处,到了真正发挥作用的时候,那就是成为执政者镇压人民的打手。再说所谓的共同理想。理想本来是个高贵的名词,是人们利用现实条件实现可能结果的想法、奔头。它只能是个人行为或者在志同道合基础上的少部分人的行为。然而,当执政者告诉我们要实现“共同理想”的时候,它实际上犯了二个错误:一是忽视了不同社会阶层、阶级的不同要求,提出了不切实际的“理想”;二是犯了逻辑错误,偷梁换柱,它要实现的不是全体人民的理想,而仅仅是执政者的理想,只不过假人民之名而已!
在对待革命问题上,威廉·葛德文先生认为革命产生于对暴政的愤怒,革命引起的怒火越大,压迫者的崩溃就越突然、越惨重,革命是社会进步的源泉之一。但是,葛德文先生又认为暴力革命带有极大的负面作用,给社会经济、人类财富带来非常大的破坏,因此,理性的政治家即使不能阻止革命,也应该推迟革命的发生,延迟发生的革命也会逐渐走向理性革命。
在认识财产私有问题上,他认为财产私有是一中罪恶,是与公共福利相互矛盾的、令人厌恶的罪恶。私有制度把人类划分为贫和富,造成社会不平等,导致暴力活动无休无止的发生。而财富的私人积聚,却把暴力统治巩固了下来。财产统治权本身就是社会上极少数人享有其他人的劳动成果,是不劳而获的权利。财产私有破坏着精神上的平等,是对人类本性的侮辱,它对人类的危害远大于政府、宗教、法院。葛德文先生认为,在人类还没有进入理性之前所有的法律,从本质上讲,都是保护富人的财富和权势,穷人要想获得应有的财富就会受到刑法的制裁。因此,他认为,极少数人享有过多、而其他人享有过少是产生犯罪的根源,而一切社会制度都是支持社会不公正的,政府本来是应该制止非正义的行为的,但它的效果却是把非正义的行为具体化和永久化了。只有人类的理性才能治愈这种疾病。理性必须依靠知识的增长才能明晰而有力量。从这可以看出,葛德文先生有许多空想的成分。
在认识政府与人的快乐问题上,葛德文先生认为政府的直接目的是安全,而维护安全所使用的手段是限制,是对于个人独立性的剥夺。自我赞赏的快乐以及我们一切快乐的正确培养,都要求有个人的独立性。没有独立性,人们是不能变得聪明、有用或者幸福的。因此,人类所最理想的境界是在尽量少侵犯个人独立性的情形下维持集体的安全。
总的来说,《论政治正义及其对道德和幸福的影响》是一部严肃认真的学术著作,是一部“最光辉、最精辟”的政治论著,不但对当时的英国激进思想产生过巨大影响,就是今天,我们仍然能够感受到它对我们思想的冲击。
让我们向二百多年前那个高贵的、虔诚的灵魂致敬!
让我们向所有给予我们思想启蒙的先贤致敬!
2009年8月22日星期六,三门峡上阳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