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小就知道,诚信很重要。但越是浅显的做人道理,就越容易被忽视在某个秘密角落,说到而做不到。也许,大事上我们绝不含糊,但在孩子生日陪他去游乐园这件“小事”上,却常常违背或忘记自己几个月前的承诺。很多时候,我们会对答应别人的事尽心尽力,甚至勉强自己,但对答应自己的事,却得过且过,可有可无。
其实,诚信最简单的含义,是“完整与专一的品质或状态”。诚信不分大小,可以大到政客当选后对选民的承诺,也可以小到朋友聚会时的准时到场。诚信不分对象,它不但是对他人的态度,也是你对自己的态度:对自己的承诺和对他人的承诺同等重要。
当然,定义是一种完美状态,而我们却不是完人,多多少少都有迟到的时候,也有过无法完成自己诺言的时候。其实,问题并不在于诚信与否,而在于一个人诚信的程度。一些人拼命地完成诺言,任何痛苦和考验都无法阻止他们,一些人则把诺言当成随口说出的一句空话。我们大多数人,就徘徊于极度诚信与极度不诚信之间,从而衍生出两种基本的人生情绪:实现诺言后的“自信”,违背诺言后的“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