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将影响到中国经济未来数百年的发展,所以,被称为经济宪法一点都不过份。
经济活动需要有法可依,而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许多事情还无法可依,比方说那么多的房屋没有产权证书,没有产权证书的房屋是没有金融借贷意义的,因为任何金融机构都不接受这种“无主无证”的财产作为抵押手段。就这么一个简单的经济金融事实,把许多企业和个人挡在银行的大门之外。笔者认识一位私企老板,他的物业市场价值10亿,就是因为当年获得土地的手续不全,无法办证,以至于他想用这价值10亿的资产去抵押换1亿元的贷款都做不到。
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这些“历史遗留问题”都会陆续得到处理和解决,所以,无主物业将不复存在。当全社会可抵押的资产在一夜之间突然增加之后,中国经济将是另外一番景象。
想象一下,前面谈的10亿资产的老板,当他的物业取得证书之后,他至少可以用这些物业抵押贷款6亿资金,他会拿这些钱做很大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