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中国 - 财经商业新媒体
读书
正在读取登录信息...

新规定的变化

书评人:张春杰 2009-02-03 14:26 赞[0] 收藏

新规定将民事案件案由扩充为十大部分30类361种,比2001年1月颁布实施《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增加了61种案由。
  最高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增加的案由主要体现在物权纠纷、劳动争议及人事争议等部分,另外还有一部份是对原有案由的细化,比如证券纠纷案由中新增加了“证券发行失败纠纷”、“欺诈客户赔偿纠纷”等多个案由。

一方面方便当事人在诉讼中形成具有可审判性案件,因为司法资源本身不是无限制供给的,必须防止滥诉以及当事人对法律不了解等造成的司法资源浪费。
  另一方面也方便法院在立案的时候对当事人的争议确定裁判的事由。对于各种名目繁多的纠纷,由于各地法院在人员素质、适用法律经验等方面的不一致,可能出现同样性质的案件,在甲地被受理,在乙地却被排斥在司法之门外。而适用统一得案由制度,可以使不同地区法院的司法实践能趋于一致。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释解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出版时间:2001-01-01

广东联合出版公司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南京大学出版社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时代光华 | 人民邮电出版社 | 文汇出版社 | 中国经济出版社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中信出版社
浙江大学出版社 | 作家出版社 | 湛庐文化 | 长江文艺出版社 | 华章经管 | 经济日报出版社 | 中国城市出版社 | 财政出版社 | 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 | 新星出版社
重庆出版集团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中资海派 | 电子工业出版社世纪波公司 | 中国电力出版社 | 道中财富 | 含章行文 | 同舟人文化 | 华章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