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19510《灯的控制装置》分为14个部分: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第2部分:启动装置(辉光启动器除外)的特殊要求;
——第3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5部分:普通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6部分:公共交通运输工具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7部分:航空器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8部分:应急照明用直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9部分:荧光灯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
——第12部分:与灯具联用的杂类电子线路的特殊要求;
——第13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直流或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为GB 19510的第14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