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修订、制定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7)1415号)要求制定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基本建设领域推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将过去投资领域以政府投资为主、指令性投资计划为基础的政府直接管理模式,转变为以企业投资为主、政府宏观调控引导的模式,逐步形成以投资主体决策自主、风险自负为基础的市场调节资本配置的机伟。在我国水电水利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已得到全面实现。随着我国水电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力度的加大,逐渐形成了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市场化和以流域性公司负责的多项目开发管理格局。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多具有建设规模和投资巨大、工期长、涉及专业多、牵涉范围广、参建单位多等特点,在项目法人责任制的建设管理模式下,对水电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的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我国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规范项目法人的建设管理行为,在国内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践的基础上,借鉴国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制定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