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和水利部《关于移民条例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项目任务书的批复》(水规计[2007]384号)的要求,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共15章66条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
——总则;
——概述;
——建设征地及影响范围;
——实物调查;
——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和原则;
——安置任务;
——规划标准;
——移民安置区环境容量及安置去向;
——移民安置规划内容与要求;
——移民生产生活水平预测评价;
——后期扶持;
——补偿投资;
——公众参与;
——组织分工与工作计划;
——附件。
本标准为全文推荐。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本标准主编单位: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