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高在敏,1954年出生,陕西户县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方向为民法价值理论与商法基础理论。主要代表作有《商法的理念与理念的商法》、 “民事法律行为本质合法说质疑”系列论文、 “合伙与公司法研究”系列论文,主编或参编《商法》、《商法学》、《民法学》等教材多部,并在《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法学研究》、《法律科学》、《法学评论》等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曾获司法部学术成果二等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市场经济条件下民法价值研究”。
内容简介
本书旨在运用法哲学理论对商事生活与商事规范进行阐释,以揭示商法的本质规定性及其价值意蕴。在方法论上,一方面关注对商事生活特殊性以及商事规范独立性的剖析,同时解读二者之间有机的关联,另一方面注重对商法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二元省思,以期能使二者在严格界分基础上实现功能上的贯通。本书主旨之一在于以西方社会商法得以产生与发展的价值观念作为标杆,对商法在我国的继受与现状进行文化学意义上的解析。在商事法律关系确认、商法的基本原则、民商立法体例等问题的分析上,本书也有独到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