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李太淼,1961年11月生于河南省博爱县,1982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现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州学刊》杂志社社长、常务副主编。兼任中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国国际共运史研究会理事、河南省科社学会副秘书长、河南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国际共运与国际政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副会长。1999年被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跨世纪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005年入选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2006年2月被评为第三届河南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2006年7月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河南省优秀专家”。
内容简介
如何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及其结构体系,是当代中国正在探索实践的重大现实课题,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研究探讨的重大理论问题。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应该遵循四大基本原则:价值理性与制度理性辩征统一原则、公平与效率辩证统一原则、科学发展原则和对外开放原则。中国经济制度的最大特色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中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既能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又有利于克服市场经济的负效应;既符合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又具有立足国情的现实基础,因而是价值理性与制度理性的辩证统一。
基本制度制约着具体制度,具体制度支撑着基本制度。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必须创新和完善一系列具体经济制度,构建起支撑基本经济制度的制度结构体系。支撑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经济制度及其体系包括:自然资源和环境产权制度、国有企业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制度、基本分配制度、具体分配制度和分配调节制度、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有中国特色的生产经营消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