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16151《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包括以下部分:
——第1部分:拖拉机;
——第5部分:挂车;
——第12部分:谷物联合收割机。
本部分是GB16151的第5部分。
本部分是对GB16151.5-1996的修订。本部分与GB16151.5-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整车部分对商标或厂标、型号和出厂编号的打印和标记要求;
——增加了制动系统部分对挂车制动系统的要求;
——增加了液压倾卸系部分对设置举升锁定装置的要求;
——增加了信号装置部分对装置后反射器的要求;
——删除了所有与运行安全无关的条款;
——删除了操作性不强和不方便检查、检测的条款。
本部分自实施后代替GB16151.5-1996。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机监理总站、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江苏省农机监理所、南京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动力机械及车辆工程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丁翔文、姚海、吴晓玲、耿占斌、张耀春、程颖、张国凯、吴锋。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6151.5-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