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张新宝,湖北省公安县人,曾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
作者长期从事民商法学尤其是侵权责任法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参与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草案的研讨,在这一领域出版多种著作,发表大量论文。
内容简介
侵权责任法在维护人们的行为自由与保护(救济)民事主体的权益方面发挥着同等重要的功能。权衡侵权责任关系中的各种合理利益(自由),对受害人(或者将来的受害人)的民事权益和加害人(或者可能加管人)的行为自由予以均衡的保护(维护),在受害人获得的赔偿与加害人承担的责任之间建立起具有公正性的平衡机制,是侵权责任法的基本使命,也是侵权责任法立法程序参与者必须自觉遵守的准则。
本书作者长期从事民商法学尤其是侵权责任法的研究与教学工作,参与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草案的研讨,在这一领域出版多种著作,发表大量论文。该书是作者近十年来关于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的系列思考成果,也是作者参与相关立法研讨过程、力图解决其中疑难问题所做贡献的较完整记录。对于读者了解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制定过程、认识立法进程中的各种观点、理解未来法律条文的含义,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