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GB/T 2910《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包括以下部分:
——第1部分:试验通则;
——第2部分:三组分纤维混合物;
——第3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第4部分:某些蛋白质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次氯酸盐法);
——第5部分:粘胶纤维、铜氨纤维或莫代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锌酸钠法);
——第6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棉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第7部分:聚酰胺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甲酸法);
——第8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丙酮法);
——第9部分:醋酯纤维与三醋酯纤维的混合物(苯甲醇法);
——第10部分:三醋酯纤维或聚乳酸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
——第11部分:纤维素纤维与聚酯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2部分:聚丙烯腈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某些含氯纤维或某些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甲酰胺法);
——第13部分:某些含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硫化碳/丙酮法);
——第14部分:醋酯纤维与某些含氯纤维的混合物(冰乙酸法);
——第15部分:黄麻与某些动物纤维的混合物(含氮量法);
——第16部分:聚丙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苯法);
——第17部分:含氯纤维(氯乙烯均聚物)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8部分:蚕丝与羊毛或其他动物毛纤维的混合物(硫酸法);
——第19部分:纤维素纤维与石棉的混合物(加热法);
——第20部分:聚氨酯弹性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甲基乙酰胺法);
——第21部分:含氯纤维、某些改性聚丙烯腈纤维、弹性纤维、醋酯纤维、三醋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第22部分:粘胶纤维、某些铜氨纤维、莫代尔纤维或莱赛尔纤维与亚麻、苎麻的混合物(甲酸/氯化锌法);
——第23部分:聚乙烯纤维与聚丙烯纤维的混合物(环己酮法);
——第24部分:聚酯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苯酚四氯乙烷法);
——第101部分:大豆蛋白复合纤维与某些其他纤维的混合物。
本部分为GB/T 2910的第10部分。
GB/T 2910-1997由以下标准代替:GB/T 2910.1,GB/T 2910.3,GB/T 2910.4,GB/T 2910.6,GB/T 2910.7,GB/T 2910.8,GB/T 2910.9,GB/T 2910.10,GB/T 2910.1t,GB/T 2910.12,GB/T 2910.13,GB/T 2910.14,GB/T 2910.15,GB/T 2910.16,GB/T 2910.17,GB/T 2910.18,GB/T 2910.19和GB/T 2910.22。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1833-10:2006《纺织品 定量化学分析三醋酯或聚乳酸纤维与其他纤维的混合物(二氯甲烷法)》。本部分与ISO 1833-10:2006相比有如下编辑性修改: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由我国标准替代了国际标准;
——删除了国际标准的前言。
本部分代替GB/T 2910-1997《纺织品 二组分纤维混纺产品定量化学分析方法》中的第11章。本部分与GB/T 2910-1997的第11章相比有如下差异:
——适用范围增加了聚乳酸。
本部分由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纺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标准分会(SAC/TC 209/SC 1)归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