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吉林通榆人,深圳大学法学院任教。1993、1999、2003年相继获得法学学士(中南政法学院),法学硕士、博士学位(北京大学)。发表文章五七篇,着重探讨近现代法律的思想基础,最为关心中西不同的秩序目标和法律形态及其各自的合理解释。
内容简介
如何理解和解释一百年来的法律变革,是我们无法逃避的问题,它不仅关涉我们如何面对过去,还关涉我们如何面向未来。
本书在整理和发掘民国时期法律理论的遗产的同时,着重于搜寻当时的法学家的论说所指向的问题。这些问题涉及哪些方面。他们试图采用哪种方式加以解决?从理论上讲,这些问题得到解决了吗?如果没有,那么,他们究竟处在什么困境当中?这些困境在当今的时代背景中依然存在吗,如果存在,我们又该采取什么立场来重新思考?